人事处处长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3)

时间:2021-08-31

二、 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尽心履行岗位职责

  一年来,人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努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加强了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年初经济工作会议上徐局长提出的“局将加强对处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后备干部培养与使用等工作”的要求。组织处内同志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经过反复调研论证,起草了相关征求意见稿,并组织召开驻沈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座谈会征求意见,确保政策制定科学合理,符合我局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局党组审议通过,印发了《省有色地质局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辽地党发[2015]19号)。《意见》中对提升干部自身素质、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实行干部交流、完善干部退出制度、加强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要求。该《意见》的出台,是我局干部管理工作的一次重大革新,充分体现了我局对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坚定决心,为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基层单位领导干部队伍提供人才储备、顺利完成新老更替提供了政策依据。一年以来,按照《意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全局共提拔正处级领导干部4人,副处级领导干部1人、副处级调研员3人。调整正处级领导干部5人。经过所在单位提名、推荐、考察、党组讨论,公示等环节,共计21人被确定为后备干部重点培养。

  (二) 认真做好了干部考核和监督工作

  一是组织完成了对全局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局管干部的年度考核及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完成晋升巡视员、副局长、总经济师人选民主推荐、谈话推荐、民主测评、谈话考察等工作。二是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按照党组要求,人事处制定印发了《省有色地质局党政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办法》。该办法的实施对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等方面情况,实施对干部的有效动态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加强了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管理。经党组同意配备专用设备和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尤其年初,做到了给每一个处级干部打电话或约谈,指导并督促有关人严肃认真对待此项工作,按省委组织要求如实全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全年填报99人,接受省委组织部抽查16人。对抽查有问题的干部进行了严肃的批语和诫勉谈话。四是加强了领导干部出入境管理工作。为严防腐败份子外逃,规范全局重点人群出入境管理。人事处在沈阳市出入境管理局登记备案并集中管理了局机关和局管干部因私护照、港澳(台湾)通行证103人,并制定了干部出入境审批管理规定。五是加强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按照省里部署,今年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是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了认真核查,人事处本着对其本人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实地走访、咨询上级部门等方式对存疑档案进行了重新核实认定。今年不但完成了135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局管干部人事档案核查整理工作,而且还组成了工作组督促指导基层单位档案核查整理。六是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局、省编办、省公务员局、省民政局等有关主管部门要求,认真开展了在编不在岗、超职数配备干部、吃空饷、干部选拔任用专项检查、社会组织清理、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干部)在企业兼职等各种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的开展情况、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 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今年我局共有148人参加了六个系列10个专业的职称申报评审。在人事处的指导和沟通协调下,取得了良好的通过率。其中申报评审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6人,取得资格8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0人,取得资格34人;参加中初级评审的全部通过评审。二是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工作。今年3人经过层层选拔取得了高级技师资格。三是高层次人才工作。我局1名同志申报国务员政府特殊津贴在4月份获批。另外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我局成功推荐百层次人才1人,万层次5人,申请资助经费5万元。

  (四)多渠道引进人才,职工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是在省人社厅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短缺人才工作圆满结束。经公告、报名、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局属单位共招聘硕士研究生起点8人,本科生起点1人。二是公开招聘2016年主专业应届毕业生工作。经省人社厅批准,10月份人事处份组织全局9个县处级单位先后到吉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长春工程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等高等院校召开专场招聘会,经过精挑细选、优中择优招聘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等主专业毕业生40余人。三是认真贯彻执行《省有色地质局新进人员、聘用劳动合同制职工及局属单位间人员调动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员流动及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全年各单位间调转24人,系统外安置及调入3人,批复编外用工11人。

  (五)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顺利完成工资改革工作。全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作从6月份启动。人事处积极组织各单位认真研读有关政策,从软件与人工两方面着手反复验证核对,务求每处变动的准确,确保了全局在职和离退休人员调资审批工作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顺利完成。全局在岗人员人均净增资825元,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共计补发990万元;离退休月均增加305元,共计补发1056万元;提高下岗人员生活费标准,每月增加260元;提高工残离岗人员生活费标准,人均月增加641元。二是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绩效工资实施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要求,人事处及时召开全局人事负责人会议,就此次事业单位绩效总量核定工作进行了政策解读和部署,目前各单位已完成相关材料的申报工作。三是核定新的野外津贴标准,并理顺发放渠道。根据省人社厅和财政厅转发的《关于调整地质勘探职工野外工作津贴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办发[2014]19号)精神,各单位制定发放方案报省人社厅备案,已于8月份完成核定并在工资基金手册中列支。

  (六)做好工作实绩考核工作

  工作实绩考核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自十月末承担此项工作以来,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局面,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机关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细化落实各项考核指标;一方面积极与省有关部门沟通,完善和汇总各考核指标的证明材料,做到了在考核中不缺项、不漏项。

  (七)切实加强离退休管理工作

  自去年离退休管理处并入人事处以来,我们始终以离退休人员需要为己任,以做好服务工作为宗旨,确保离退休职工队伍的稳定,较好地推动了离退休管理工作的开展。一是建立局属离退休网络平台,加强人事处与离退休人员、 离退休人员之间的联系,了解他们的健康生活情况,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二是按时兑现离退休人员的护理费、生活补贴等待遇,及时为他们报销医药费和取暖费、为驻外地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协助确定定点医院等。每逢节假日、离退休人员生大病时,都能去走访慰问,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三是要求各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如棋类比赛、书法展览等, 进一步推动离退休职工队伍和谐稳定。

  (八)完成日常和临时交办工作

  一年来共计完成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局、省公务员局、省外办、省编办等单位下发各类统计数据报表30余个,形成自查报告20余份。按时完成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8978人次, 审批退休103人;其他如死亡人员丧葬抚恤金、遗属待遇、地质三十年荣誉金等审批近两百人次。完成了全局人员经费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工作;完成了2015年度全局14家单位法人年检、变更工作和残疾人安置年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