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
你好!
我是一名六年级的小学生。今日写信给你们是对你们有些做法很气愤。下面我将你们的丑事一一列出,希望你们能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第一点:利用人们的同情心。(亲自出马)
你们是最善于利用人们的同情心赚取黑心钱。每次你们“工作”时,故意将自己的脸抹上灰,穿上破旧、脏兮兮的衣服。然后坐在一个地方,身前挂或放一块牌子,写上什么“找妻子”、“找儿子”、“我家有难”之类的话,让大家真以为你很需要钱,都纷纷捐上几元、十几元。而这时的你脸上露出几丝不易察觉的冷笑。待天黑时,你们找个隐蔽的地方“摇身一变”,变成了大老板。一边王,身穿体面的西服和发亮的皮鞋,并得意地数着今天赚取的黑心钱。善良人们的血汗钱就这样被你们的“外表“骗取了。你们不感到可耻吗?
第二点:唆使儿童去骗钱(背后操作)
你们首先到贫困山区以几百元的价格买来一个儿童或者拐骗。然后把他们带到都市,让他们进行乞讨,而你们自己在暗地操作。如果孩子放走一个行人或者完不成“工作量”,你就会使那个孩子遍体粼伤,这样更有一副好“外表”有利“工作”;再不,就教他们偷呀,抢呀!你们知道吗?你们侵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要受到法律严惩。
据我所知,你们这些人都是无业游民,应该找份工作呀。怎么可以博取爱心来赚钱呢?你们的良心泯灭了吗?如果你们真有困难可以去找政府的救助站,他们会帮助你们的,如果你们残废了,可以办个“残疾证”,领取救济款。我希望你们能迷途知返,悬崖勒马。给这和谐的社会,带来和谐的音符。“乞丐”:
祝:
你们早日改过自新!
一名少先队员:阳xx
20xx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