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止秸秆焚烧,持续改善我乡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间市委、政府秸秆禁烧工作安排,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目标责任书。
一、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村民委员会是责任主体,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组,对辖区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
二、各村要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并把秸秆禁烧纳入《村规民约》。严格落实村干部包农户、农户包田块的禁烧工作制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三、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要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明确任务和监管职责,充分利用村广播、标语、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期,各村要成立禁烧巡防应急小分队,每天深入村、田块,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扑救。
五、乡政府将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综合评比,并作为各村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村进行通报表彰。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出现严重焚烧现象的,将依法进行问责。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乡政府、村民委员会各一份。
为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根据省、市、县秸秆禁烧工作会议要求,镇政府与各村签订如下目标责任书:
一、20**年秸秆禁烧工作的目标是:镇辖区内必须实行全面禁烧秸秆,禁烧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实行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
二、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织,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制定禁烧工作方案,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自然村,明确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村民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违规焚烧秸秆现象。各村支书主任为本辖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镇包村干部和村包地块干部是禁烧工作具体责任人,农户是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谁的地块发生焚烧现象就追究谁的责任。
三、各村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宣传单、公开信、明白纸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每一户都做出禁烧承诺。对发生焚烧秸秆的地块及责任人进行曝光。
四、各村要建立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对村、组实行层层包保责任制,做到镇包村,村包自然村、组,直到具体地块。村要成立禁烧巡逻队,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确保田间地头“不着一把火,不焚烧一处秸秆”。
五、各村要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惩罚措施,确保禁烧工作责任的全面落实。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六、镇政府将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综合评比,对成绩突出的村进行通报表彰。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出现严重焚烧现象的村,责令主要负责同志在大会上检讨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