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审计报告(4)

时间:2021-08-31

  二、资产清查依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一)法律、法规依据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7、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有关规定;

  8、《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办法(甘财办资[2006]49号);

  9、《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政[2006]97号)

  10、《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甘政[2006]112号)

  11、《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12、资产清查有关的制度规定。

  (二)行为依据

  1、  年  月  日  部门  号文件(关于ABC中心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函);

  2、资产清查专项审计业务委托协议书。

  三、资产清查过程及实施情况

  1、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年  月  日

  2、工作起止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组织实施情况:

  (1)根据国家和甘肃省资产清查的相关文件,在对ABC中心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编制此次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的实施方案;

  (2)培训参加专项审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协助ABC中心做资产清查基础工作;

  (3)对ABC中心资产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保证ABC中心资产清查基准日账面数的准确性;

  (4)核对、询证、查实ABC中心债权、债务,监盘ABC中心现金和抽查存货;

  (5)勘察、抽查ABC中心固定资产并验证其产权;

  (6)协助ABC中心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资产清查的要求对单位有关会计差错进行调整

  (7)按照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ABC中心清理出的有关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进行核实、鉴证;

  (8)复核ABC中心在资产清查基础上编制的资产清查报表;

  (9)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