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请假条标准范文

时间:2021-08-31

  哺乳假请假条标准范文:

  公司领导:

  本人妻子分娩在即,生育年龄为28周岁,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属于晚育,且为计划内合法生育,男方可享受15个工作日的看护假。为了便于照顾妻子和孩子,现特申请休生育陪护假,自20XX年5月22日到20XX年6月10日共计15个工作日(中间去除周末节假日),请领导体谅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x年x月x日

  拓展阅读:哺乳假工资待遇

  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1、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

  2、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3、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4、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5、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1992]8号)。

  6、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9、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护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