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的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2021-08-31

  古有大禹治水,今有河长治污。日前,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林业局十部委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在部分省区市近十年实践基础上,“河长制”将在全国推行。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已至少有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8省市在全境推行“河长制”,至少16个省区市部分实行“河长制”。

  缘起

  太湖蓝藻催生“河长制”

  2008年至今,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的“河长”,已遍布江苏全省727条骨干河道1212个河段。

  按照“河长公示制度”,各地在河道边醒目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写明河道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职务、联系部门、管治保目标任务、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及时更新,以随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监督。

  全国推广的“河长制”,最早正是源自江苏。早在2007年5月,无锡市太湖蓝藻大面积爆发,水源恶化,市民被逼抢购纯净水。河道久无清淤、企业违法排污、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同年8月,无锡市印发《无锡市河(湖、库、荡、)断面水质控制目标及考核办法(试行)》,将河流断面水质检测结果纳入各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各市县区不按期报告或拒报、谎报水质检测结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008年,江苏在太湖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当年6月,包括时任省长罗志军在内的15位省级、厅级官员一起领到了一个新“官衔”――太湖入湖河流“河长”,他们与河流所在地的政府官员形成“双河长制”,共同负责15条河流的水污染防治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实践

  “这种合力就像一张渔网”

  5年前,时任江苏省宜兴市市委书记的王中苏接到新使命――任漕桥河“河长”。漕桥河全长23公里,是太湖主要入湖河道之一,也是宜兴市水系最复杂、污染最严重、治理最困难的河道,水质波动较为明显。

  “担任漕桥河的‘河长’,我感到压力很大,责任也很重。”从那时起,王中苏开始常态化巡查漕桥河,每季度至少一次,了解流域现状、掌握问题所在。经过一段时期的实地勘察、调研分析,他摸清了影响漕桥河水质的四大因素,即上游入境客水、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点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