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管理整改的计划书(4)

时间:2021-08-31

  2、过多强调工厂生产系统工作上的困难和主客观原因,导致“生产服务于销售”的意识淡薄了。

  这一点本来应归于上一条,但因其重要程度,特地单列出来。

  建议:在工厂系统全员贯彻“生产服务于销售”理念。原则上,只要不超出实际标准产能,生产上就应该尽一切努力保质保量履行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困难会有的,但如果一遇到困难就绕着走或消极等待,那么设置各级生产管理人员何用之有?当然,事关交货期的大是大非问题,遇到困难时,各部门、各方面需要通力协作,共同努力履行订单;万一努力失败,责任是需要分清楚的,考核亦需逗硬。

  3、责任面前,存在纠缠责任认定而忽视解决问题为先的倾向

  这一点是管理者素质高低的判定标准之一。一个消防队员面对熊熊燃烧的火灾现场,不去立即投入灭火救援,而是先找派出所要求搜查火灾嫌疑人。也许嫌疑人确实抓到了,但火灾现场已经是不可收拾,损失不仅没有减小,还更严重了。这是一个愚不可及的消防队员。行同此理,责任面前,应先发动部属和联合各方面力量解决问题,或起码缓解问题的严重性后再行追究责任。

  4、班组/车间工作上不去,全因工人不努力?部门工作上不去,全因人员不努力?

  确实这是管理者推脱责任的惯常借口。但对于一个存在了较长时间的稳定组织,这是错误的观点。因为,上司有培训、指导下属直至称职的职责,那么如其说下属不行,不如说上司不行;若下属根本不符合任职条件又屡教无效的,上司应及时进行撤换,换成称职人员。如此则下属都应该是称职的。反之,有不努力的下属存在,那一定是上司自身出了问题。

  建议籍“没有不行的下属,只有不行的上司”观念的确立,杜绝管理者无正义感和责任心地推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