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校党建工作的建议(3)

时间:2021-08-31

  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发展党员过程中考察不够全面

  思想上积极、政治上成熟、纪律上严明,学业上优异,对党有坚定信念,群众基础扎实等,是学生党员发展的基本条件,同时,这也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然而,在现实工作中,对高校学生入党资格的审查更注重外在的、能够被量化的标准,如学习成绩和担任学生干部的工作等,对内在的、很难量化的入党动机、政治素养等条件的考察不够全面和细致。这主要是由于高校学生数量多,基层学生党政工作人员相对少决定的,从而导致基层学生党政工作者不能细致、全面的观察每一个学生。以至于某些学生党员只是在形式上入党,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在思想上入党,更有甚者,入党前一个样,入党后一个样。因此,在学生党员数量大幅度上升、基层党政工作人员有限的形势下,学生党员的质量是否过关是一个让人担忧的问题。

  (二)对发展对象的考察主观性强

  按照党章的规定,学生党员发展的条件应该是:思想上积极、政治上成熟、纪律上严明,学业上优异,对党有坚定信念,群众基础扎实。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然而,在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考察过程中,对于思想上积极、政治上成熟、入党动机强烈等指标的评判没有统一的标准,只凭入党培养人对其表面的了解而下结论。因而,这造成了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公平性也难以体现。

  (三)入党培养人的身份问题

  按照党章规定,只有正式党员才具备入党培养人的资格;如果条件允许,具备联系人资格的还应是具有较高党龄和党性的老党员。而在大学生党支部,培养人的工作有很多是由预备党员来担当的,而且很多同学是刚成为预备党员就做了入党培养人。试问一个刚加入党组织,连组织内部各种制度和标准都不清楚的人,凭何去判断一个人是否有资格加入党组织?如何去培养一个入党发展对象成为一名真正的党员?而且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联系人个人感情倾向不同而导致的评比标准不统一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引起了不少同学的非议。

  (四)重入党前的培养考察教育,轻入党后再继续考察教育

  各党支部重视学生入党前的教育和考察,对于学生正式党员政治素养方面的继续培养重视不够。例如各个高校均有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预备党员培训班,但是全校范围内的、有组织、有规律的学生正式党员的理论学习、考核活动较少,只有在发生重大政治事件或有新文件产生时,才会组织学生党员进行集体学习,致使大部分学生党员在入党后缺乏自发、主动的政治学习习惯,政治素质提升很慢,甚至停滞不前。

  (五)对学生党员的教育活动缺乏经常性、一贯性,教育意义较弱

  很多学生党支部组织学生党员服务社区、探望孤寡老人、参观红色革命胜地等支部教育活动。这种教育形式是值得肯定的,但是通常这样的活动均为一次性,不再有后续的跟踪和深入,使教育活动显得有始无终,有些活动仅仅流于形式,没有渗透较强教育意义,使学生党员缺乏深入的体会和思考。所以组织这类活动,次数不要盲目求多、流于形式,而要在质量上求精,使学生党员真正受到教育、有所收获。

  (六)对学生党员缺乏树立主动为群众服务意识方面的教育

  目前,大多数学生党员都能服从组织安排,较好的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但是缺乏主动承担任务、自发为群众服务的意识。部分学生党员认为为群众服务就是参与支部组织的服务活动。因此很多学生党员能做到“独善其身”,即自己的学习成绩很好、支部组织的活动按时参加、组织交办的任务按要求完成,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当其他同学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学生党员缺乏主动关心、帮助的意识,以至于他们虽然能够和班级的同学关系都很融洽,但是给同学们的印象仅仅是一名很好的学生,而却不能让人感受到他是一名学生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