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简报

时间:2021-08-31

  村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简报

  昨日下午,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推进会在市政府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方利旭强调,农村人居环境事关全市发展大局、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快速行动、强力推进、真抓实干,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市委副书记叶胜坤主持会议。副市长李远青通报了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测评情况。

  方利旭对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给予肯定,认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能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开展整治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真抓实干,确保取得实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方利旭表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粤东粤北)现场会,以及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以“创模”为推手,强力推进城乡环境专项治理,推动城乡环境面貌持续改善。要关键处理好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物、饮用水安全等环保难题,创新投入机制,通过形成专项项目包的形式,发挥融资效益,吸引社会资本;要把精准扶贫和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树立打造城乡环境也是推动贫困群众致富的理念;要提升村居美化水平,谋划旧村庄改造和开发利用,让农村闲置资产活起来;要优化村居规划布局,重点整治农村乱搭乱建现象;要加快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朱国城,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村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简报二

  近期,兴宁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创新举措,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兴宁市各镇主动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石马镇下庄村

  订立公约维护环境卫生

  在兴宁石马镇下庄村村委会,一份《下庄村环境卫生管理公约》挂在墙上。记者在公约上看到,农户要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环境,自觉将生活垃圾收集好倒进就近垃圾桶内,并做好垃圾分类处理;非生活垃圾(如建筑废物等)一律不准倒入垃圾桶内,违规者将受到处罚。

  在经费保障上,公约规定按户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情况以村组为单位造册登记,及时向村民公示接受监督。经费使用采取专账、专人、单独结算的方式,由村委会统筹管理使用,并按年度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据村干部介绍,公约颁布实行以来,村里的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如今,村民都自觉执行公约内容,主动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无需村干部催收,卫生保洁工作已经融入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

  龙田镇

  打造户外广告示范街

  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龙田镇全面拆除了圩镇乱搭乱挂的户外大型广告牌、遮阳棚等,圩镇面貌焕然一新。但拆除广告牌和遮阳棚后,群众对商铺遮阳、营业宣传需求的呼声十分强烈。龙田镇政府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决定对龙田圩门楼碳子坪路、东街、西街段统一设置外立面广告牌,打造圩镇户外广告示范街。

  记者在示范街看到,这里商铺外立面广告牌都有统一的设计,样式、大小、颜色等均有明确规定。相比过去商铺业主自搭自建的杂乱情况,示范街既优化了圩镇整体环境面貌,又满足了商铺宣传需求。

  据龙田镇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告“示范街”改造工作共涉及3条街道130多家商铺,工作经费采取商户出一点,政府统筹一点的办法筹集,改造工作得到了广大商铺业主的积极支持。接下来,该镇将总结经验,逐步在圩镇主要街道推广施行,全面提升圩镇面貌,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龙田镇还以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扎实推进文明镇街创建工作。该镇通过完善镇村道路、公园绿地、基础管网等设备设施,建设主题公园、广场和示范点,开展“文明家庭”“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培育良好社会风尚,推进乡风民风建设。

  合水镇

  每周四定为环境卫生日

  在环境综合整治中,合水镇除了开展好常规的卫生保洁工作外,还将每周四定为该镇的.“环境卫生日”,镇村干部带头对卫生死角进行大清扫。

  龙东村党支部书记表示,行动刚开始的时候,村民们不是很理解,认为是“应付检查”。通过村干部的示范带动,村民们切实感受到了环境整治的成效,纷纷自发加入到行动中。据了解,经过镇村干部的努力,合水镇环境状况有了明显改善,环境卫生整治成为广大镇村干部和村民的自觉行动。

  当前,兴宁市上下正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除发动各乡镇结合实际、创新举措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外,还建立微信群,要求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督查工作人员等入群,通过“随手拍”等形式反映各类环境问题,助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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