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以下是关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简报,欢迎阅读!
为深入贯彻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践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行业核心价值观,切实保障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树立保险行业良好形象,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农银人寿莱芜中支全面开展以“美好生活,保险保障”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客户服务系列活动。
今年“3·15”期间,农银人寿紧扣“美好生活,保险保障”这一主题,开展包括消费者教育、总经理接待日、保单权益维护、信函大回访、微信服务功能推广、有奖知识问答在内的各项紧贴客户需求的维权活动。农银人寿特别注重沟通交流平台的建设,活动期间,通过各种有效载体向广大客户宣传全国统一客户电话95581/4007795581,让每个客户知晓维护权益的正常渠道,同时开通3?15客服专线、短信服务通道、95581客服邮箱,多渠道、多频次地接受广大客户的咨询,解答客户疑难问题。
同时,3月14日-3月17日,农银人寿莱芜中支将开展“总经理接待日”活动,由中支负责人亲自带头,设立接待点,接待到访客户,回答客户咨询、处理客户投诉,通过与客户零距离交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赢得客户和社会的信任。
本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农银人寿重点宣传和推广“农银人寿E服务”微信平台服务功能,并推出“微变更,送流量”活动。为普及保险知识,公司在官网开设“农银人寿维权知识专栏”并公布公司服务承诺,客户可以通过专栏内容了解保险知识和相关权益。3月15日,莱芜中支在繁华地段举办现场咨询活动,设立咨询服务台,提供现场保险知识咨询服务,消除保险消费者的认识误区,维护消费者的最大权益,一上午时间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接待咨询人员60人次。
秉承“诚信立业、稳健行远”的核心价值观和“客户至上、始终如一”的服务理念,农银人寿莱芜中支将通过持续高品质服务不断赢得广大客户的信赖、认同与支持,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共同成长,力争通过更加有效的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更加愉快的服务体验,并接受客户和社会的监督。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责任意识,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积极响应人民银行号召于3月6日启动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成了了以分行王庆副行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招商银行南京分行2017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要求各部门加强活动领导力度,明确活动牵头部门和协助部门,以部门联动的方式,自上而下推动,保证宣传活动有序开展。
做好厅堂布置,营造宣传氛围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辖内各网点紧密围绕“权利·责任·风险”的宣传主题,以“学习金融知识 知晓风险责任 共建和谐金融“为宣传口号,通过门楣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2017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权利·责任·风险 学习金融知识,知晓风险责任,共建和谐金融”宣传标语,在厅堂内设立了公众教育专区,张贴“增强个人防范意识 谨防通讯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等宣传海报,摆放“‘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指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篇(一)——从2016年12月开始,银行开户你必须知道的事》等宣传折页;通过厅堂液晶电视滚动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视频;在柜面电子签名板为办理转账业务的客户播放防范通讯网络诈骗提示,营造普及金融知识的良好氛围。
强化员工培训,开展线上宣教
为有效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切实保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的金融消费者拥有的八项法定权利,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再次将《指导意见》下发全行学习,同时举办声誉风险及舆情管理工作培训,邀请南京消费者协会曹炜副秘书长为全行服务管理人员解读《实施办法》。
为方便员工学习,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还安排专人在“南京分行消保与服务管理”微信群中与全行服务管理人员分享《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读本》及《实施办法》中与金融消费者利益相关的`基本内容和各岗位在服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与要求,并在“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微信平台持续推送防范非法集资和通讯网络诈骗的相关文章,帮助员工巩固金融知识,帮助消费者知晓风险责任,力争开启构建和谐金融的新篇章。
XXXX年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颁布后第一年,为深入推进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高银行业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工商银行东营分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推进3.15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宣传活动,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重点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消费者拥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
该行组织人员在重点商业区、学校周边开展户外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宣传金融知识,引导公众及时正确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期间,辖内所有营业网点通过营销传播系统、LED显示屏、液晶电视等自有媒体资源宣传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还通过在营业网点内外设立宣传服务台、宣传展区、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布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对广大群众比较关心的基金、理财、代理保险、个人贷款等产品一一进行了解答,并提醒客户选择较高风险产品时应注意事项;围绕银行卡、自助渠道、中小型企业贷款、服务三农、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重点风险性业务向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
为提升宣传效果,该行突出校园宣传。一是深入校园,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宣传。组织宣传队伍深入大、中、小学开展金融宣传活动,通过设点宣传、金融知识课堂多种平台开展宣教活动;二是针对中、小学生重点就金融基础知识、货币常识、储蓄结算、银行卡、投资理财等知识进行宣传介绍,开展启蒙教育;三是对大学生就电子银行、信用卡、自助机具等进行宣讲,树立正确金融消费观念、增强风险防范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了本次主题活动的成效,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该行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网点柜员认真学习银行业协会近年来发布的《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和规范,从保护金融消费者、关爱特殊客户群体、加强消费者教育和风险提示等方面出发,积极维护消费者基本权利,进一步融洽客户关系,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客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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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5活动简报
4.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