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会议通知(4)

时间:2021-08-31

  (三)加强审计问题整改落实。主管部门和中央文化企业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追踪和整改力度,认真研究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查找管理漏洞,合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归属和任务分工。主管部门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要逐项说明所属企业问题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等。

  四、规范决算审验,按时报送财务决算报告等材料

  (一)报送范围。1.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2.根据《第一批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非时政类报刊社出资人名单》(财文资〔2015〕1号),已按有关规定完成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非时政类报刊社及其各级子企业。

  (二)报送时间和程序。1.2017年4月30日前,资产和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中央文化企业将决算材料直接报送财政部文化司;其他中央文化企业决算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部文化司。2.财政部文化司于2017年5月上旬,组织中央文化企业财务决算集中审验工作(另行通知),并通报中央文化企业决算工作情况。

  (三)报送内容。1.正式文函、汇总的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决算工作总结、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材料,并按以上顺序加具封面,编排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后加盖本单位印章。2.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央文化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一级企业合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以及管理建议书纸质文件。3.汇总、合并和全部单户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电子数据,中央文化企业决算工作总结、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及审计意见、管理建议书、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材料等电子文档(存入数据处理软件附件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