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与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时间:2021-08-31

学校卫生与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2015年9月19日上午,市教育局钟燕局长组织召开学校卫生与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会上,钟燕局长听取了攸县上云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进展情况,安排工作组专人蹲点现场,协助查明病源和原因,协助控制疫情扩散,暗访检查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学安科、体卫艺科、发建科、学特科、民办科、职成科就今年辖管范围内安全工作情况及后段工作安排情况一一进行汇报。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卫生与安全工作,钟燕局长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

  一、再次强调学校卫生与安全工作重要性。

  钟燕局长再次强调学校与学生的安全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师生家庭幸福、学校的生存与发展、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与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卫生和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全局上下,务必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高度重视。

  二、明确提出“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

  钟燕局长提出,全市教育系统要严格落实“管业务必管安全,管行业必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要求。根据《株洲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职责的通知》(株教函〔2014〕118号)文件,各责任科室要认真做好暗访、检查工作,排查各项安全隐患;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各责任单位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构建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钟燕局长要求,各学校须严格遵循《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的具体工作要求:

  学校应当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体育场地、器材、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保健待遇。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学校应当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三、部署校园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市教育局成立校园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钟燕任组长,副局长李建国任副组长。装备所、学安科、体卫艺科、发展建设科、职成科、民办科、幼特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学安科。

  行动时间:9月21日至10月23日。

  检查内容:

  (一)饮用水安全。着重检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食品安全。着重检查学校食堂、商店的人员健康、环境卫生、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

  (三)传染性疾病防控情况。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四)进出学校人员查验、登记、销号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以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落实情况,进校人员登记、身份核准情况,出校人员销号制度落实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学校实验、实习、实训人员培训管理、规范操作,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回收登记制度以及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露检测报警情况,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等。

  (六)消防安全。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和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七)校车安全。着重检查校车使用许可管理、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校车日常检修、接送学生交接等制度落实情况;着重检查校车超速、超载、违章操作和不按审批路线行驶情况;着重检查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学校及周边交通标识、标牌、标线及其他交通设施完好情况。

  (八)校舍安全。着重检查校舍防范洪灾、泥石流、雷暴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校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校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情况,学校在建工程不按专项设计施工、违规施工以及不落实施工安全措施情况。督促学校严禁使用D级危房。

  (九)特种设备安全。以锅炉、节能灶、压力容器为重点,着重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责任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的方式,明确相关责任。

  (一)学安科:负责检查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市实验学校消防、校车,进出学校人员查验、登记、销号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二)体卫艺科:负责检查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市实验学校食品、传染性疾病防控情况。

  (三)发建科:负责检查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市实验学校校舍、食堂、饮用水、特种设备安全。

  (四)装备所:负责检查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市实验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

  (五)职成科:负责市职工大学、市幼师学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市直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安全检查工作。

  (六)民办科:负责北师大株洲附校、景炎学校、大升黄冈学校、九方双语学校及市直民办培训学校安全检查工作。

  (七)幼特科:负责市幼儿园、市特校安全检查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也要明确安全检查责任分工,确保所属学校、幼儿园、培训学校安全检查全覆盖。

  日程安排:

  (一)暗访检查阶段(9月21日至23日)。按照责任分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线分片开展暗访工作。存在问题的地方,要拍摄照片。

  (二)部署、交办阶段(9月24日至25日)。9月25日,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部署会,将存在的问题交办市直学校、县市区教育局。

  (三)排查、整改阶段(9月26日至10月15日)。市直学校、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四)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23日)。市教育局组建联合验收组,对各校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验收。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实施挂牌督办,年底考核“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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