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扶贫攻坚实施方案(5)

时间:2021-08-31

  三、主要措施和责任

  分工按照“乡负总责、村抓落实、各部门分工合作”的原则,整体推进扶贫硬仗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乡党委、政府责任。乡党委、政府是落实扶贫开发工作硬仗的责任主体、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要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集中时间、集中资源、集中力量,确保全面完成扶贫开发工作硬仗各项工作任务,打造一批成效明显、特色鲜明、有创新模式、有示范效应的先进村。

  (二)帮扶单位责任。各级帮扶单位负有打好扶贫开发工作硬仗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县扶贫开发工作考评办法各项要求,积极筹措帮扶资金、落实帮扶项目、推进帮扶工作,充分调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帮扶目标任务。

  (三)乡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乡相关职能部门负有专项工作的指导协调配合责任,具体职责和分工如下:

  1、建立产业发展平台,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增收脱贫。按照乡的产业发展规划,结合贫困村的基础和条件,积极构建与特色主导产业对接、与农业龙头企业对接、提升产业化扶贫水平,确保村有主导产业、户有致富项目、市场机制健全。 1家以上的龙头企业对接发展,力争在广州市对口帮扶区乡甚至珠三角超市和农贸市场设立大埔特色农产品专区。继续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2、创新劳务输出帮扶模式,实现贫困户转移就业。实施免费培训转移就业智力扶贫工程,加强对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和创业培训。对大埔县域内企业的用工需求进行摸底调查,组织订单培训,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探索建立有效转移就业机制,对接省直和广州市帮扶单位、对接广州市及珠三角等地的劳务县场,帮助贫困户实现异地转移就业。

  3、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改善贫困户居住条件。年度危房改造指标、资金,重点投向贫困村内的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鼓励帮扶单位提高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对特困户的危房改造项目实施特殊补助,确保所有贫困户都能够完成危房改造。

  4、进一步加大贫困村道路改造、建设力度,切实改变贫困地区的交通落后状况。

  5、加强贫困村教育、公共卫生和生态旅游、红色旅游设施建设,扎实开展洁净乡村活动和创建生态乡村活动。

  6、整合各方资源,切实加大扶贫工作的专项资金投入。用好各级扶贫工作专项资金和广州市对口帮扶资金。整合“三农”资金,农业、水利、民政、社保、交通、卫生、教育、扶贫等部门要围绕贫困村、贫困户的项目优化资金投向,优先安排贫困村项目建设计划,确保如期完成贫困村的道路改造、饮用水安全、医疗卫生、义务教育、农田基础设施、危房改造等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