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食品安全检查及农家乐整治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1-08-31

节前食品安全检查及农家乐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确保人民群众在“5.1”节期间的食品消费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节假日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的通知》安排和县“5.1”节食品安全督查方案,决定在2013年“5.1”节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牵头单位:镇政府食安办

  二、检查时间:2013年4月23日。

  2013年4月23日上午8:50分在镇政府院内集中出发。

  三、参加单位:工商所、中心卫生院、食安办、教办、畜牧兽医站、农业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环境整治办。

  四、检查内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情况;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以农家乐、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场所,以生鲜猪肉及制品、鲜活禽畜及制品、禽蛋、食用油、调味料、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大检查力度和抽检频次,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坚决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地沟油”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证群众节日食品消费安全。

  五、检查分组:

  这次检查组成一个大组,按职能分工分环节进行。

  组长:分管副镇长苏宇

  成员:食安办、工商所、中心卫生院、畜牧兽医站、公安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环境综治办各1人。

  督查范围:镇辖区内经营、加工制作坊农家乐单位。

  联络员:镇安办参检人员。

  车辆安排:工商所、派出所各派一辆车。

  六、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有证的持证上岗,着制服装,备齐登记卡册表及执法文书。

  2、每到被督查户(店)按本次检查内容现场抽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情况。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书面责令限期整改,属于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

  4、检查中,各参检人员要及时做好登记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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