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赣一中禁烟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8-31

榆赣一中禁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营造学校教书育人的清新环境,建设无烟、清洁、健康的和谐校园。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6]1号)和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禁烟的通知》(连教办[20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禁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禁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监督员:学生志愿者若干(学生志愿者由团委选派)

  三、学校禁烟规章制度

  1.学校禁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禁烟工作,保证禁烟制度的落实,并将禁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禁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禁烟日常活动的动态检查。

  2.禁止任何人、任何时间在本校任何地点(区域)内吸烟。

  3.学校醒目处设立禁烟标志,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实验室、图书馆、操场等公共场所均张贴无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4.做好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禁烟解释和劝导工作。对来访人员,所有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不向来宾敬烟并劝阻来宾在学校吸烟,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和教师负责。对于不听劝阻在校吸烟的外来人员,请其立即离开校园。

  5.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黑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健康教育室每学期印发以禁烟为主题的板报不少于2次。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本处室的禁烟工作,各年级主任负责本年级的禁烟工作。

  7.对在校内任何区域吸烟者,每次罚款50元并通报全校。

  8.学校保洁、保安、食堂及宿舍从业人员在校内任何区域吸烟者,每次扣当月工资20元,屡教不改者学校将进行人员调换。

  9.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所有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监督。凡发现吸烟者或有烟蒂的办公室,严格按照奖惩标准执行。学校值周组将禁烟纳入检查范围,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10.学校超市不得销售香烟,若有违反,除通报批评外,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并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学校禁烟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事关学校形象和师生的身心健康,希望全体教职工严格做好禁烟工作,争做禁烟表率。

  本方案从201X年2月26日起实施。

  榆赣县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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