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级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时间:2021-08-31

镇级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镇级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一: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陌南镇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陌南镇党委、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高度重视,并作为中心工作之一,常抓不懈。为切实抓好管控措施,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政府镇长王茂贞任组长,副镇长齐培宣、副镇长刘洪业、派出所长李晓军任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为成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一村一员和巡防队员作用。

  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区别,各村支部书记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内禁烧工作负总责,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健全完善县、乡、村、组、户五级秸秆禁烧工作网,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禁烧工作氛围。

  各村除签完目标责任制外,要充分利用广播喇叭,早晚两次广播,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积极发动广大农民、村干部、党员行动起来,自觉地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共同努力,爱护我们的家园,珍惜我们的环境。

  镇级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二:

  为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污染环境的问题,建设"生态天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我镇禁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丽天门,使我镇的天更蓝,地更绿,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大力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生活垃圾,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三、实施步骤

  1、宣传阶段(4月25日一5月5日)

  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建立高效运行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2、实施阶段(5月5日-12月)

  各村组织精干人员,深入田间地块,调查掌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范围;各村委会要切实履责,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关键时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

  3、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2月底)

  在各村、社区自查和总结基础上,镇政府组织考核组对各村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文钢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陈会军任副组长,成员由邓浩、姚凡、刘定雄、杨力、黄华洋、董丛树、杨中心、何呈祥、李万会、刘俊平、周望发、张国华、艾林平等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禁烧办"),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姚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巡查检查,并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各村要成立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做到每个小组有一名禁烧协防员,并制定措施,落实经费,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把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挂片党委和联村机关干部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每个小组要落实秸秆堆放场所。各村在5月10日前将村禁烧专班和小组协防员名单报镇禁烧办。

  农业部门:负责引导全镇农业专业合作社社员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做好秸杆综合利用的统计,组织开展秸秆能源化试点,推广普及秸秆气化、液化、氨化、能源化等有关技术,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对农机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引导、鼓励本地和外地农机手购买安装秸秆粉碎设备,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还田。

  水利部门:负责江河湖渠的巡查,防止农户随意丢弃秸秆,阻塞河道。

  公安部门: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以拘留并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管部门:负责城区垃圾和零星秸秆焚烧等的监督管理。

  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教育部门:负责在全镇中小学开展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

  (三)加大宣传力度

  广辟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氛围。一是在全镇范围发布《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二是镇政府将利用宣传车在全镇范围内逐村逐组宣传禁烧活动,并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三是各村要书写5条永久性的标语,每个小组张贴两条以上的标语。在主要路段和重要禁烧区域悬挂宣传布标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在全镇中小学开展以"禁烧秸秆,保护环境,建设美丽天门"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营造全民参与的禁烧氛围。

  (四)强化巡查监管

  收获季节,各村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努力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要加强联防联控,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村为基础、村民小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组和个人,镇政府将组成多个专班不定期对村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村干部加强巡查检查。

  (五)实行目标考核

  春秋两季的收割期后,镇政府将组织专班对各村的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村支部,进行表彰和奖励。在秸秆禁烧期间未发生秸秆焚烧的,镇政府将奖励3000元,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每焚烧一亩秸秆(不足1亩的起火点按1亩计算),将按责任状给予责任村扣0.2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对反复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村,镇政府将约谈该村支部书记;对影响较大,累计焚烧面积较多,或因秸秆丢弃造成河道堵塞的,或因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严重、交通阻塞的村,由镇纪检问责,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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