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工作方案

时间:2021-08-31

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秸秆禁烧工作,将其作为深化“蓝天行动”攻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分包责任制、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巩固扩大历年秸秆禁烧工作成果,有效杜绝露天禁烧农作物秸秆违法行为,确保城乡良好空气质量。

  二、意义目标

  焚烧秸秆是大气环境污染的顽症,不仅浪费可用资源,而且降低大气环境质量,破坏生态环境,影响身体健康,越来越受到媒体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成为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要自觉提高认识水平,切实履行环保职责,着眼于秸秆禁烧、清运和转化利用,认真抓好今年的禁烧工作,实现全乡范围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任务目标。

  三、主要任务

  1、强化舆论宣传。一是在村醒目位置悬挂2-3幅禁烧宣传标语、横幅;二是各村利用有线广播设施,利用早、中、晚时间进行不间断宣传秸秆禁烧工作;三是各村在主要禁烧地域设立禁烧工作站,安排好值班,值班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处置火点,负责禁烧工作;四是乡教育中心要围绕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全乡中小学生开展一次大气环境治理教育。营造出禁烧秸杆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2、落实禁烧责任,全力做好禁烧工作。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是禁烧第一责任人,负领导和全面责任,各村都要签定责任状,明确禁烧任务、责任和目标。各村两委要把禁烧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责任落实到全体两委干部,明确具体责任人、责任地块,要不间断巡查并与群众工作站结合,实现秸秆禁烧目标。

  乡党委、政府成立禁烧指挥部,下设三个禁烧巡查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各小组长、副组长是所辖区范围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责任,要领导和协调各村两委干部、小组成员及县直驻村工作站工作人员安排好本区域禁烧工作,加强对辖区各村不间断宣传、督导、巡查,对故意燃烧秸秆责任人从严处罚;各两委干部、小组成员及驻村工作站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要服从组长安排,做好分管区域禁烧工作。

  3、加大对禁烧秸秆行为打击力度,加强秸秆利用和清运力度。

  各村要加大对秸秆着火点,过火点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按照《大气污染法》、《治安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从重处罚,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情节较轻的处以警告并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村内设秸秆堆放点,最大限度利用好我乡38台秸秆还田机,实现秸秆粉碎还田,对少部分不能还田的秸秆必须全部运回到指定堆放点,保证秸秆随收随清,无散堆乱放现象。准备转化利用的必须集中有序堆放,专人看管并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4、加强对收割机管理

  各村要加强对收割机管理。对本辖区作业的`收割机要加强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联合收割机处于良好状态,并配带灭火器材;玉米割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并配带秸秆还田机,对达不到要求的,交由农业部门及时查处,并对机手予以警告。

  维护好收割机手的合法权利。各村要维护好正常的收割秩序,公安机关加大对村匪路霸的打击和处理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保障收割机手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坚强的组织领导机构是做好禁烧工作的基础保障,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全乡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各村也要成立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机构,负责本村辖区内秸秆禁烧、清运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2、从严处理。在禁烧期间,凡上级检查或媒体等发现的,被通报批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所在村支书、主任领导责任,追究包片干部直接责任,并对村处以5000元罚款,同时追究乡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县直驻村工作站工作人员的相应责任,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纪律处分。

  3、严明考核。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两委干部、乡干部及驻村工作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目标管理,凡禁烧工作不力的,年内各项评优活动一律不得评为先进或优秀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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