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县工商局“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感谢您的阅读!
为纪念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关于“企业诚信、社会诚信”具体要求,以改善环境促进消费为主题,动员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以大力宣传政策、提升消费信心为内容,营造和谐、诚信的消费环境,为福建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
二、参加活动单位:
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XX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XX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XX县卫生局、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县农业局、XX县广播电视局、XX县气象局、XX县环境保护局、XX县科技文体局、XX县邮政局、XX县发改委、XX县烟草专卖局、中国人民银行XX县支行、福建省盐业公司福州分公司永泰支公司、福建省XX县供电有限公司、XX县自来水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县支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中国电信福建永泰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XX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及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
三、活动的目的、时间、地点
1、活动的目的是:通过开展3·15纪念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消费教育引导,畅通维权途径,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扎实做好新形势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为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2、活动时间:20xx年3月15日上午8:00—10:00。
3、活动地点:XX县行政服务中心门口(主会场),由县消委会、12315台、樟城工商所和城北工商所负责,嵩口、大洋、梧桐三个分会场分别由嵩口工商所、大洋工商所和梧桐工商所负责。
四、活动内容布置安排
1、法规咨询台: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卫生局、物价局、农业局等部门接受法律、法规咨询。
2、消费者投诉台:县消委会、12315台负责。
3、真假商品展示台:有关部门参加,县人行设立真假人民币识别专柜、县烟草专卖局设立真假识别台、县盐业公司设立产品展示专台等。
4、公用企业咨询台:通讯部门、烟草、电力等负责。
5、邀请县有线电视台作现场报道。
6、邀请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义务服务活动。
7、分发汽车三包及高额“返利网”警示等宣传材料、悬挂张贴标语等。
五、其他工作安排
1、3月11日上午9:30在XX县工商局六楼召开活动筹备会,邀请消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领导参加。
2、3月15日在XX县工商局大楼外悬挂“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各基层工商所负责辖区内有led广告的店面于3月15日播出20xx年315活动宣传标语,各工商所3月15日也要悬挂“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
3、要求XX县电视台滚动播出20xx年3·15活动宣传标语,通过电视台及通讯企业通知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加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通讯企业于3月15日发布短信、彩信做好宣传工作。
4、在XX县工商局宣传栏做一期消费维权专刊,宣传内容包括:XX县工商局、XX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所做的各项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国家惠民政策、案例分析、消费警示、消费知识。
5、12315台、五个工商所、消委会在3月15日当天要专门安排人员做好消费投诉与调解工作;12315台于3月15日晚安排人员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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