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考核方案

时间:2021-08-31

物业管理考核方案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原则

  3.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3.2坚持“四不讲”,不讲条件,不讲情面,不讲照顾,不讲客观,奖罚分明,逗硬考核。

  3.3物业管理经理行使对物业管理人员的考核权,对公司负责,公司对物业管理经理考核,各主管对员工进行考核。

  4、考核时间:

  每月26-28日前由物业管理经理向对各岗位管理人员进行打分考核。各主管对各岗位进行打分考核并公司审查、备案。

  5、考核内容

  5.1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5.2岗位考核执行情况。

  6、考核办法:

  6.1物业管理人员各岗位工资由标准工资和考核工资组成,其中考核工资根据公司对各岗位的工作要求中划定考核工资。具体物管经理每月200元,物管员、收费员、维修员、保安为每月100元,保洁员为每月50元,作为当月的'考核工资。其伙食、交通、通讯补贴除外。其余为标准工资。

  6.2工作考核实行100分/人、月制考核,全面达标为100分,依次为9

  4、8

  4、7

  4、64共五个等级。

  6.3得分为95-100分者,得全月考核工资。

  6.4得分为85-9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30%

  6.5得分为75-8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80%

  6.6得分为64-7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另扣标准工资的30%。

  6.6得分为64分以下者,扣全月考核工资,另扣标准工资的50%。直至当月违反同一规定两次及以上者,加倍考核。

  7.0考核通则

  7.1奖励

  7.1.1对公司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有突出贡献,使公司增加收入上2万元或减少损失2万元以上者,奖5~50分/次。特别突出,晋升一级工资。

  7.1.2工作业绩突出,受到业主/使用人书面感谢表扬者,奖5~10分/次。

  7.1.3参加行业、区、市级竞赛获奖,为公司争得荣誉者,给予通报表扬,奖5~10分/次,获市级嘉奖,奖15分/次,记功一次。

  7.1.4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给予通报表扬,奖5~1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1.5拾金不昧,奖1~10分/次,数额巨大,加倍奖励。

  7.1.6公司的单项奖励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7.1.7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物业服务工作有实际收获和较好推动作用,奖5~20分/次。

  7.1.8及时制止治安、消防及其它突发事件,保护了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奖5~20分/次。

  7.1.9精打细算、修旧利废、厉行节约、降低物管成本有较大成果,奖5~20分/次。

  7.1.10对设施设备进行技改,延长设施设备使用寿命、相关消耗下降有明显效果者,奖5~2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1.11坚持原则,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事迹突出者,奖5~2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2考核

  7.2.1迟到、早退、旷工,按《考勤制度》规定执行。

  7.2.2着装不规范、佩戴不完整,扣1分/次。

  7.2.3姿态不端正、行为不规范,扣1分/次(项)。

  7.2.4语言粗俗,服务被业主有效投诉,扣5分/次(项)。

  7.2.5不服从指挥,未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扣3分/次(项)。

  7.2.6破坏团结、拨是弄非,工作推委、拖拉,扣3分/次(项)。

  7.2.7工作期间,干与本职工作无关之事,扣3分/次。

  7.2.8当班饮酒或酒后上班者(因公饮酒者,酒后不得上班,不在本考核之列),扣5分/次。

  7.2.9当班吃零食,禁区内吸烟者,扣2分/次。

  7.2.10串岗、脱岗者,扣5分/次;若给公司或业主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7.2.11当班吵架、打架、赌博者,扣10分/次,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8.3协管班长考核评分细则

  8.3.1所管辖物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扣5~20分/次,未采取补救措施或处理不及时,扣 20分/次,隐瞒不报,加倍处理。

  8.3.2不坚持原则,督导不严,包庇、纵容下属,扣5分/次。

  8.3.3所管部门被业主/使用人有效投诉,扣5分/次。

  8.3.4未按要求组织员工学习、培训、未作好记录,扣5分/次。

  8.3.5制度不健全,扣1分/次。

  8.3.6抽查夜间值勤低于4次/月,扣2分/次。

  8.3.7不定期培训员工,低于4次/月,扣2分/次。

  8.4协管员考核评分细则

  8.4.1未按时交接班,记录不全或不清晰,扣1分/次(项)。

  8.4.2未按规定巡逻和详细记录巡逻时间情况,扣1分/次(项)。

  8.4.3未按规定对人员、物品进出进行有效控制,扣2分/次(项)。

  8.4.4当班期间,发生治安、消防事件未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扣10~20分/次。

  8.4.5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品的存放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项)。

  8.4.6被褥未按规定叠放,未做到棱角分明、平整、无皱纹,扣1分/次(项)。

  8.4.7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员,扣3分/次。

  8.4.8擅自动用警具,有损公司形象者,扣5分/次,造成严重后果者,另行处理。

  8.4.9当班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扣5~20分/次(项)。

  8.4.10其他有违本部门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相应规定处理。

  8.5清洁工考核评分细则

  8.5.1地面(含台阶、沟、花台等)不干净、清洁,扣1分/次(处)。

  8.5.2侧面(含门、栏杆、墙面、墙上附件等)有灰尘、蛛网、乱贴8.5.3乱画(用工具能做到处),扣1分/次(处)。

  8.5.4顶面(含灯、灯罩、屋顶等)清洁未做彻底,不干净,扣1分/次(处)。

  8.5.5垃圾(果皮箱)外有污水渍、桶内有异味,扣1分/次(处)。

  8.5.6垃圾清运不及时,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扣1分/次(处)。

  8.6维修工考核评分细则

  8.6.1未做好对设施设备的安全、防火、防水检查,处理不及时,扣1分/次(项)。

  8.6.2不熟悉本岗位工作环境,违反各专业操作规程或工作标准,扣2分/次(项)。

  8.6.3未保持工作环境和设施设备整洁年,未做好有关记录,扣1分/次。

  8.6.4未完成日常定期巡检、记录不完整、不准确,扣1分/次。未记录,扣2分/次。

  8.6.5未按规定完成临时交办工作任务,扣1~5分/次(项)。

  8.6.6检、维修前,未做预案,擅做主张,给业主或公司造成损失,损害公司形象者,扣5~20分/次(项),后果严重者,另行处理。

  9.0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本公司,自XX年元月一日起实施,未涉及到的考核事项参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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