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初中推优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师生民主推荐、自荐与学校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对学生素质综合评价的原则,真正把德、智、体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推荐给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及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二、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三、推荐名额
20**年区教育局分配给我校的推荐“优秀生”名额为8名。
四、“优秀生”的界定
推荐给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的优秀初中毕业生,是在初中阶段学习中,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较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五、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自荐条件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可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自信、自尊、自强、自律。(获得20**学年度的.市、区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团干部等称号的按上级文件要求当然进入推荐名单,在初中阶段其它学年获得市、区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团干部等称号的在其它条件等同的情况下优先进入推荐名单)
2、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社会实践经历的良好记录。关心社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活动。能积极承担班级、学校和社区等各类社会工作。
3、体育与艺术表现:热爱体育运动,具备健身、强身的能力和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具有较高的审美情趣。
20**年初中升高中体育测试成绩合格。
4、学习能力与成绩: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兴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文化课学习成绩优秀。(推优生文化课学习成绩评定办法:初二第二学期期终考试占20%、初三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占30%、初三第一学期期终考试占50%)
5、必须是20**年有初中升高中报考资格的,并是本校在籍、在读的应届初中生。
六、推荐程序与时间结点
1、4月10日前,学校制订本校“推优生”工作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并在校内公示。
2、4月15日前,初三年级组组织学生与教师按“推优标准”进行民主推荐和自荐报名,确定初选推荐和自荐名单。
推荐与自荐不得兼报,自荐不占学校推荐名额。
3、4月17日,年级组综合评定出推荐名单和自荐名单报学校“推优”领导小组。
4、4月20日,学校“推优”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最终优秀生推荐和自荐名单,并将推荐与自荐名单在学校公示五个工作日(4月21日-4月25日)。
5、4月26日,学校将推荐名单、自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局,由教育局“推优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5月10日,学校公布“推优生”批准名单。
7、5月14日-5月16日,网上填报志愿。
8、5月20日-6月16日,报送材料,招生学校预录取。
9、6月17日,考试院公布预录取名单。
10、7月13日,考试院公布录取名单。
七、有不详事宜,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释疑。
上海市xx中学
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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