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书人: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甲方聘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办理。
第二条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
第三条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第五条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见附表)。
第六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见附表)。
第七条乙方的工作报酬:
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定为基本月底薪元,并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津贴福利和奖金提成(见附表);
第八条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两日发放。
第九条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且退还乙方已扣全部
风险压金。
第十条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一个月工资
,但甲方必须退还乙方已扣全部风险压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
,本合同可保持持续有效。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为第一审理机关。
各附件详情:
甲方:(签章)
签约代表人:(签字)
乙方(姓名):(签字)
甲方:
乙方:(乙方)为我公司兼职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具体实际,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乙方请严格遵守我公司的纪律制度及管理条例。
二、乙方在聘期内,不得擅自辞职、离职。
三、根据本协议及我公司有关规定取得甲方支付的报酬。
四、乙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课,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如未提前通知,有意缺勤旷课的,甲方有权酌情处理。
五、乙方在教学和工作中,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一律由自己承当学生的医疗等费用。损坏公物的照价赔偿,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甲方不予干涉和承当任何责任。
六、乙方是我公司的兼职教师,上课地点在。乙方所得酬金暂按授课每课时元。
七、本协议中甲方支付乙方的报酬只限于乙方受聘于甲方而应得的课时酬金,不包括医疗、保险等费用。
八、本协议经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九、此聘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聘用合同。
十、乙方有特殊情况要求中途离职和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乙方如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在相互守信、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一、服务时间及范围
1、服务时间:甲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保安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学校安全和维护;对外来人员、车辆的检查和查验;对学校各类物资进出的控制;对各类危险物品的控制;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和规范;对校园内的各类紧急情况进行控制;协助学校处置发生在校园内的紧急事件。
二、付款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期保安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月底支付 万元,由甲方财务部门转帐至乙方的帐户。逾期不付,每五个工作日按每月应付款项5‰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保安人员提供良好的执勤工作环境,关心保安人员的生活,为保安人员提供必需的食宿、防寒、防暑等工作生活条件。
2、甲方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对现金和贵重物品的保管,必须严格依照规定,妥善保存。
3、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监督,对保安人员违背本合同职责的行为及时批评教育,实事求是向乙方通报,必要时有权利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不得指使保安人员从事违纪违法犯罪活动。
4、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的渎职行为进行经济处罚,由甲方保卫处根据《保安工作处罚制度》进行督查和考核。具体操作方式见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
5、甲方遇大型活动、各类事故、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可以商请调用保安公司的保安员参加维持校园人员、车辆通行、排队秩序,甲方可以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费用,该费用由学校财务部门直接转帐至乙方帐户上,每月底结算。
6、乙方保安人员在执行勤务时因公发生伤亡事故,由甲乙双方合理分担有关误工、抚恤等费用,其医疗费用由乙方从为保安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中解决。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的保安队员必须经培训并取得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如果经甲方试用不符合要求,或违反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经教育没有改进的,甲方可要求更换保安队员,但应提前一个星期告知乙方,以便乙方调换其他队员。
2、保安人员在执行勤务时,必须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标志和执勤证;必须服从甲方和乙方的双重领导,认真学习政治、业务和法律知识,尽职尽责,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保安服务;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行为;必须认真维护责任区正常工作秩序,防范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制止外来人员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发现的违法犯罪人员及时报警或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抓获,扭送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对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和灾害事故现场,应先行保护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秩序。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对保安进行管理,并按照甲方《保安工作处罚制度》对保安的行为进行规范,具体做法是:甲方保卫处每次发现乙方保安有《保安工作处罚制度》中所列行为的,可向乙方提供有违纪保安签字的《处罚通知单》复印件,乙方根据《处罚通知单》上的金额从保安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并在每月底交甲方保卫处作为奖励资金。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乙方违约金 元人民币。如甲方因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务不符合要求而解除合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如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人民币。如乙方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3、因甲乙双方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双方各有过错,则应根据过错大小由双方分摊责任。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终止的,视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当事人责任。
4、因乙方保安队员工作上疏忽或失职直接给学校造成了损失,如检查不严导致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并发生了盗窃、扰乱、群殴等事件;私自放进危险物品发生爆炸、中毒等事故;私自放走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等,经查证属实,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六、解决争议的办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甲方的《保安工作处罚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