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4)

时间:2021-08-31

聘用合同 篇7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乙方应具备如下条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乙方应如实填写《聘任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供甲方建立电子档案。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白班夜班轮换工作制(电工、厨师为常白班)。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工资标准执行甲方《薪酬管理办法》。

  2、甲方可根据国家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甲方单位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在试用期结束领取正常薪酬期间,甲方连续十个月按500元/月或当月月薪为标准计留乙方岗位保证金,留够保证金后,薪酬正常发放。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或擅离职守,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甲方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合同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因自身原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7.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解除聘用合同,工资发至当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甲方可解除聘用合同,工资发至当月;

  3、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本人岗位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4、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合同 篇8

  甲方(聘任单位)单位名称:

  乙方 (被聘用人员)姓 名: 性别: 年龄:

  为维护校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金寨县教育局教基【20xx】 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及县、乡中心学校领导指示精神,特聘请临时保安,根据双方协商特定此合同。

  一、 乙方主要职责:

  1、保安人员要本着对学校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定时开关学校大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2、负责疏导、指挥学生进出校园,维护校园大门口的正常秩序。

  3、坚守岗位,及时发现、堵截各种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和学校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4、发现校园治安、消防、安全方面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配合学校立即解决。

  5、上课或课间休息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让学生随便进出校门。若学生请假提前离校的,必须征得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同意,否则一律不得放行,若发现学生通过非正常途径离开学校应及时劝阻、教育,并向班主任报告。

  6、非学校师生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外来人员来访或上课时间家长找孩子确需进入者,按要求报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内。

  7、在上学、放学时段,保安人员有责任维护好校门口环境、交通秩序,发现学校门口学生滞留玩耍要及时劝其回家、发现打架斗殴现象及时阻止并上报有关领导。

  8、上课期间保安应不定时对教学楼周围进行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报告学校。

  三、 保安如不能履行职责或不按职责要求工作,在合同期内学校随时可以终止合同。

  四、本合同期限为20xx年6月7日-6月30日止,经学校对保安考核合格后按学生上课时间每天付酬25元,合同解除。

  五、 本合同自 年 月

  甲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