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买卖合同样书(5)

时间:2021-08-31

实用自建房买卖合同样书8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出售人): 联系电话: 乙方(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产管理法》及拆旧房建新房集资自建房的暂行销售办法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集资自建房一事,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土地、房屋简介

  1、土地位置邳州市镇北一路南80米火车站正北处,甲方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面积上集资自建房,除集资者自行居住外,余房对外出售。

  2、该集资自建房的用途为住宅,属砖混结构,阳台是封闭式,简装配置(进户防盗门、门窗)。

  3、房屋建筑面积。

  第二条 乙方所需购房的楼层、面积、价格、付款方式:

  1、乙方在购买的住房层需是否购买车库(价格另行计算),买卖双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总价格(不含车库)。

  2、乙方所购买房屋建筑面积 元。

  3、双方同意于年月 由甲方将上述自建房正式交付给乙方。该自建房交接给乙方后所使用权属乙方。

  4、甲方保证上述自建房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毁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定金。甲方中途毁约的,甲方在毁约之日起 日内将定金退换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甲方不按期想乙方交付房屋。

  6、乙方在和甲方约定交清余款日期内,未将余款付给甲方的,甲方责令乙方在十五日内将余款交清,如十五日内尚未交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退给乙方预付款的20%,并将该房屋另行出售。

  7、乙方所购买房作居室使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包括承重梁和承重墙等,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8、本合同契约在双方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实用自建房买卖合同样书9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房屋位置: 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庙宇村二社

  房屋占地面积: 69.2㎡+14㎡=83.2㎡ (见附图)

  房屋建筑面积: 69.2㎡*2层 +吊层38.8 ㎡=177.2㎡(见附图)

  房屋界线: 左边与罗伦银共墙以墙中心为界,右边与罗伦银共墙以墙中心为界,前面至公路边为界,后面至本房屋外墙边为界。(见附图)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及土地流转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198000.00元, 大写: 壹拾玖万捌仟元整。(土地流转另见土地流转协议书)

  第三条 付款方式:签订协议时付158000.00元,尾款于20xx年12月30日付清,付款以甲方出示收据为证。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甲方必须保证所卖房屋产权属于甲方所有,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土地建筑,该房屋现无房屋产权证,若以后因违章建筑拆除由甲方负责。

  2、该房屋现水,电没有到位,甲方应予配合安装到户,但相关费用由乙方

  负担。

  第五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起,买卖双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除退回房屋总价款以外,还必须赔偿另一方房屋总价款的25%赔偿金。

  第六条 乙方所购房屋位置夹在其他相邻房屋中间两面共墙,若干年后相邻房屋如拆迁但不能拆除所共墙体,若要拆除必须经双方同意。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 方(签字):

  联系电话:

  见证人: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实用自建房买卖合同样书10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房屋买卖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座落于永安5号,建筑面积为235平方米的自建楼房,出售给乙方。

  二、房屋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为人民币56万元人民币。

  三、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同时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双方应该同时为对方出具相应的凭证。

  四、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纠纷。否则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对房屋质量无异议,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双方不相互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所出售房屋为拆迁房,应该尽快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全产权登记后,应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除客观原因不能办理外,甲方应该年底前协助乙方办理完产权过户事宜。

  七、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全力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因签订本协议所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等费用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九、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如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该赔偿对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在本协议发生分歧应该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