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4)

时间:2021-08-31

劳动合同 篇5

  (以下简称甲方)聘用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分配乙方从事工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______个月。

  二、用工约定:

  1、乙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后,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立即解除其劳务用工关系(试用期内按实际日工计酬);

  2、劳务用工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协议。甲方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时终止;

  3、劳务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职责:

  1、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府法律、法规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制度》,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出现工伤事故,本人应负一定责任;

  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等,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将按《劳动法》的规定予以支付相应报酬。

  2、乙方必须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业务(工作)主管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主管应在请假单上签字,并做好保存,以便月底报考勤计工资时备查。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天/月,凡超过者,按不胜任岗位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调出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六、劳动报酬: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2、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元。

  七、保险福利:

  甲方按照国家和劳动部门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利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4、不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制度》,造成质量和安全防火责任事故者;

  5、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并影响工作者;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九、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劳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时制度。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八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一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乙方应遵守如下规定:乙方应每天按正常上班时间到甲方报到。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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