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3)

时间:2021-08-31

员工劳动合同 篇3

  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乡镇______村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条 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第四条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服务质量事故.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 甲方采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月工资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日工资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___日

  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 __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 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大病医疗社会保险.

  第九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有偷拿财物,吸毒和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饮料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 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未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员工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 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其 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第二条 工作任务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工作任务:在_________________岗位。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 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1. 乙方每月工作 天, 每天实行 小时工作制。 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 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 元。

  2. 合同期限,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资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 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 (1) ; (2) ; (3) ; (4) ;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 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 商约定如下: 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尚未治

  (1) 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2) 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担 %,病假工资为 元。

  (3) 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相当于 本人实得工资 3 至 6 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2. 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 医疗期为 月(年) ,期满未治愈的延长 月。

  (2) 乙方的医疗费全部由甲方负担。病假工资为全薪。

  (3) 因工负伤致残的,甲方应 。

  3. 在合同期内, 乙方符合条件的, 享受探亲假 天, 婚假 天, 丧假 天, 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 执行。

  4. 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 2 款第(2)项规定和第 4 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 时,应按工作每满 1 年(满半年不满 1 年按 1 年计算)发给乙方实得工资 1 个月的 生活补助费。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 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安全履行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 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 安排的工作;

  3. 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 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 2 款规定的;

  (2) 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 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 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 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2) 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职工权益的。

  5. 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由于本条第 2 款第(3)项解除劳动 合同,以及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 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 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 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 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问题。

  2. 甲方应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

  3. 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富余职工时,以及 劳动合同。

  4. 在乙方休假期间,以及 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 除国家规定以外,在 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 以外的工作:

  (1) 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

  (2) 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期限为 月;

  (3) 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 个月的短期停工。

  7.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 支付违约金 元;赔偿金 元至 元。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抵触的,按国家 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 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