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蓓蕾幼儿园
乙方:
因甲方工作需要,需聘请乙方做兼职会计,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可以办理续签事宜。
二、报酬:甲方每月付给乙方报酬元,在每月财务报表完成后支付。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安排财务会计工作,分配与财务有关的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工作条件;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履行会计职务、获取劳动报酬,对甲方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2.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3.在履行会计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严禁泄漏甲方的秘密和有关财务数据;
4.自行承担人身安全责任。
五、其它
1.双方有任何一方不满意时均可提出解除合同(但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
2.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3.因国家政策或上级政策发生变化时。
4.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完业务交接手续。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电话: 可授课年级与学科:
现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兼职教师事宜,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聘任乙方为甲方教学机构的兼职教师.乙方作为一名教师必须履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教师职责。
2.乙方须在上岗前,向甲方提供本人真实资料(身份证、学历证等复印件),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上岗前须按甲方的规定对授课学科进行精心备课并写出教学计划。
4.课时辅导费标准 : 元/课时
5. 教师有课,必须提前10分钟到校,有事不能来至少需提前一天告知甲方或工作人员;
6.乙方的薪金是按甲方兼职教师课时辅导费标准结合本人辅导课时计算。
7.乙方每接一个新学生,第一次辅导一个小时均为试讲,学生及家长不认可乙方教学效果的本次辅导费甲方不支付。若授课满意,甲方按乙方课次支付课时费。
8.甲方在为乙方安排课时工作时,必须将学生的基本情况提供给乙方,使乙方能够及时准确了解学生的情况,乙方要认真为学生做整体教学计划,并将计划表交予甲方备案。
9.乙方必须在授课前了解学生学习情况,认真备课,结合甲方的教学方式为学生进行针对性的辅导,备课笔记。课前乙方和学生应在工作人员处签到,以便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
10.乙方给学生授课时间由甲方安排,如乙方自行延长授课时间,甲方不支付延时工资。如需请假,应在24小时前通知甲方。若乙方在未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无故旷课,其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学生退学的,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并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相应部分。
12.辅导过程中,乙方不得与学生交谈学习课程以外话题。如出现意外情况,须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妥善处理,不得与学生和学生家长出现任何矛盾纠纷,否则甲方将有权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13.乙方不允许泄露甲方机构的(包括教学方式、方法、资料、运作状况、财务状况等)一切机密,如若泄露,甲方有权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
14.因国家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授课时间向乙方付清课时辅导费,双方合同自行终止。
15.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管理,或不能胜任管理学生,辅导学生,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16.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期间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协议。
1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有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决定聘用乙方担任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 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1、保安人员必须服从校方提出的安全保卫要求和门卫管理制度。 保安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对学校的安全保卫负责。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门房管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保安人员要认真守护学校的防火、防盗,负责校内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如发生案件应立即报告110,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
3、保安人员实行全年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 保安人员必须对校内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巡查,做好防盗工作。 保安人员要本着对学校安全负责的精神,按学校规定,值班时间定时开关大门,上课或课间休息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让学生随便进出校门。若学生请假提前离校的,必须持有教师批准的请假条,否则一律不得放行,杜绝发生因学生逃学在校外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发现学生通过非正常途径离校的应及时劝阻、教育,并立即报告。
4、保安人员对非本校学生有权不让其进入学校。上课时间包含自习因迟到要进入学校的学生,必须在确认身份后才能进入,并做好登记。对骑车、溜车、穿拖鞋、染发、衣冠不整、奇装异服进入的应及时制止,劝其立即纠正或通过班主任要求学生及时纠正。
5、非本校师生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外来人员确需进入者,按要求填写好登记表,经被访者确认后方可由被访者带入校内。
6、保安人员在学生上、放学时应按时在校门口巡查,看护学生进出校门。
7、在上学、放学时段。保安人员要维护好校门口环境秩序,严禁闲杂人等在校门口周围逗留、大声喧哗。对校门口聚众吵闹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现象,予以劝阻,对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应立即报告学校和110,并协助处理有关事情。禁止在学校门口摆摊设点,禁止任何车辆无故乱停乱放,保证大门口畅通无阻。校门口交通堵塞时,应及时疏导。发现学校门口学生打架斗殴现象及时制止并上报有关领导。
8、保安人员禁止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确实因工作或其它需要,经学校领导同意,验证许可做好车牌登记后方可进校。
9、保安人员应认真学校交办的临时任务。
10、保安人员若本人生病,工作期间发生的责任事故由本人承担。
二、 保安人员的工作报酬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拖欠工资。学生在校期间每月工资标准为人
民币1500元。(寒暑假期除外)
三、 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解聘协议,并通过合法途径追究相关责任。
1、 侮辱殴打教师和学生造成恶劣影响。
2、 工作失职造成守护目标损失。
3、 工作散漫、不负责屡教不改。
4、 当班期间擅自离岗。
5、 邀约他人在保安室酗酒打牌。
四、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在协议到期前15日,双方如愿意,可重新签订协议。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