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一、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 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 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 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 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 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聘用单位(下称“甲方”):
签约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受 聘 人(下称“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毕业院校: 专业:
学 制: 职称:
紧急情况家庭联络电话1、 联系人:
2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具体合同期限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确定。
(二)无论选择以上何种形式,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 公司,担任 职务。
(二)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生产)任务,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工作能力,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合理安排和调整。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月工作时间制度(具体工作时间安排项目部管理制度执行)。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制按项目部要求执行(项目部原则上没有周末与节假日,如有特殊原因可以有4天的事假,但必须提前请假和做好自己工作安排与交接)。
(二)请休假
乙方的各种请休假,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请休假的规定执行,具体规定为《休假管理制度》。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具体如下:
1、月薪工资。月薪工资由基本工资与其他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相加约为人民币 元左右,工资中有关个人所得税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工资中,已经包括由于甲方工作计划以及特殊情况的需要,乙方适时加班的加班补贴以及乙方未完成本职工作范围需要的加班,同时也包括乙方上下班交通费、电话费等的补贴。月薪工资共分为两部分发放。具体规定如下:
每月发放的工资部分分为:
1、基本工资:人民币 元。
每月16日-25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若发放日适逢周休日或假日,则顺延至假期结束。
2、职务津贴、加班补贴、交通补贴、社会保险与福利等各类补贴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元,与基本工资同时间发放。)
(三)、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违规行为,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等,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遵照执行。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具体如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管理。若乙方违反《员工手册》或其他规章制度,造成甲方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坏等,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并可酌情决定是否开除。
2、严格执行甲方的规章与制度。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贪污受贿,严重玩忽职守或有不道德、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等,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乙方贪污受贿或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赔偿责任。
3、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4、无论在受聘期间或离开甲方以后,乙方必须对所掌握和了解的与甲方相关的一切业务资料和信息绝对保密,不得有任何泄漏;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
5、乙方因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应主动交回所有业务资料和与业务有关的通信、备忘录、客户清单、图标资料、电脑文档以及甲方所配备的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和劳保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