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假
乙方工龄满一年以上者可享受7天的带薪年假。
六、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
1.当合同期满,此劳动合同自行终止,即雇佣关系解除,双方不再具有任何权利和义务。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满之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对乙方作任何经济补偿:
a.试用期内,不能达到甲方所期望的工作水准;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国家法规或甲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c.由于严重失职和营私舞弊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d.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转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需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乙方,或支付相当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a.甲方由于公司内部的变化或运作上的问题,不得不裁员的;
b.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状况发生变化等),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如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本月的工资。
5.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终止合同,甲方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乙方一个月的工资;
a.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乙方劳动;
b.甲方不能按雇佣合同支付和兑现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乙方一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