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4)

时间:2021-08-31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5

  今年来镇区根据《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XX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整治”战略和“生态文明示范镇”创建目标,以“清洁空气”为抓手,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大气环境质量。

一、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

  1、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煤尘整治

  煤尘是近年来我区居民反映最强烈的污染问题之一,也是我镇开展“清洁空气行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首要任务。今年我镇关停和拆除燃煤锅炉七台,并继续通过设施建设、执法监管等手段,合力抑制煤尘污染。

  2、稳扎稳打,推进锅炉淘汰和脱硫脱硝工程

  燃煤燃油锅炉和烟气是大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主要来源。一是推进“禁燃区”建设。在前三年累计淘汰燃煤燃油锅炉5台的基础上,继续排摸禁燃区扩大建设和集中供热的基础现状,推进天然气管道覆盖范围。

  3、突出重点,全力推进产业结构提升

  “小散乱”的化工、废旧金属等行业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废气扰民时有发生,因此重点行业的整治提升一直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一是开展涉气行业整治提升。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治提升,德茂塑业、荣昌新材料、仁尚建材3家通过环保验收,鑫隆米业等一批企业堆实行24小时视频监管,有效防止了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4、规范管理,努力遏制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产生

  建筑扬尘、道路扬尘是空气中降尘和PM2.5等颗粒物的重要来源,也是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对象。一是开展XX域综合整治。二是制定了《XX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应急行动方案》,针对大气重污染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根据《裕安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扬尘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今同时,强化日常动态监管,每月对所有在建工程的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抽检。三是道路保洁实行“三定三报一会”制度,加大投入,增购多台机扫车等环卫装备,推广“一把扫帚”和“日扫夜洗”模式,增加道路机扫、洒水频次,减少了道路扬尘。

二、下步工作计划

  1、把握重点,加快煤尘综合整治实施进度。

  加快XX天然气施工进度,确保在20xx年底镇区主要涉气企业能使用天然气;推部分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达到整改进度的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全镇煤改气任务顺利完成。

  2、立足长远、改善营商环境。

  一是争取市、区集中供热指标,争取在全镇实施集中供热;二是加快天然气管道铺设力度争取全镇尽快实现天然气加热目标;三是改善营商环境对涉水涉气企业严格把关,提高入住标准,做到防范于未然;四是配合区大气办及时采取应急办法,确保限工减排落到实处。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6

  根据《市环境环保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大检查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我县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立即对工业园区和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落后产能淘汰、中省市通报督办及媒体曝光环境问题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治,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入排查

  根据10月25日省厅召开的全省环境保护驻厂监察会议精神,针对会议上通报的各地市环保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由3位县级领导分片分行业负责,

  继续按区域划分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有针对性的全面检查。根据我县产业结构和污染源分布等基本现状,各检查组以重点区域、流域和重点行业为主线,兼顾全县范围开展检查行动。截止目前,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585人次,检查范围覆盖全县,检查企业112家,查处各类环境问题72个。

  二、突出重点、逐项整治

  (一)实行环境问题清单管理制度。将排查出的环境问题逐

  一建表立册,对清单化管理系统填报的内容整理归档,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有据可查,根据督促整改落实进度,定期对整改到位的实行清单化销号,对未整改到位的实行台账化管理,并跟踪督办,做到了问题明了、措施明确、督促整改有的放矢。共对全县排查出的59个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未验收擅自投产以及建设内容发生变化未重新报批环评等问题,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2件,其中责令限期补办环评手续30家,责令停止建设3家,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11家,行政处罚5家,处罚金额11.5万元。

  (二)我县现有两个自然保护区,分别是宝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存在的管护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将逐步进行解决,同时又争取到省级专项资金100万元,专门用于能力建设。

  (三)我县现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4个。《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已经完成,《技术报告》通过了省环保厅专家评审,存在的污染隐患已经列入计划,逐年进行整改。14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已按要求划分保护区范围并发文印发,存在的污染隐患整改任务已下达给县水利局限期解决。

  (四)“十二五”以来,我们对略钢公司3台小烧结机、邦田公司年产1万吨硫酸生产线和唐枫化工公司年产12万吨硫酸生产线已经下达了关停淘汰决定。其中:略钢公司3台小烧结机已停运,并实施了断电断水,限期拆除;邦田公司年产1万吨硫酸生产线对部分生产设施进行了拆除;唐枫化工公司年产12万吨硫酸生产线已停运,目前已拆除部分设施。

  (五)经查,我县未出台影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

  三、下一步推进措施

  通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我县还存在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或者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的问题,以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饮用水源地环保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县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推进整改。

  (一)继续加大检查工作力度。将环保大检查持续不间断的继续开展下去,做到有重点、全覆盖、不松懈、不遗漏,对环境违法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将查出的问题一件一件整改落实到位,排除各类环境风险隐患,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二)严格环境执法,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和环保部《四个办法》为契机,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尤其是对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理顺案件移交操作程序,细化立案、取证和案卷制作工作细节。对于拒不纠正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对相关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于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管理,严把环保准入关口。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发改、环保、住建、国土、工商管理等部门为主,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程序,畅通信息渠道,通过规范管理,提高环评、“三同时”执行率,从源头上防止环境问题的出现。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服务指导,提高行政效率,对于不符合政策的项目,要在开工之前告知建设单位,防止违法行为和资金浪费,对于符合政策的项目,合理规划审批流程,加强业务技术指导,确保依法依规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拓展资金渠道,加大环保投入,尤其是加强事关民生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改善辖区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