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统战部工作计划(3)

时间:2021-08-31

四、切实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12、加强宗教界教育引导。在全市深入开展“四进”宗教场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旗、党报党刊、农家书屋进宗教场所)和“念好两本经、再做新贡献”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争做“八大员”(政策法规普及员、脱贫致富引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教务管理示范员、民风建设讲解员、党群关系联络员、特殊人群帮教员、慈善事业宣传员),通过宗教教职人员“三定”学习、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推动法律法规进宗教场所,引导宗教界人士弘扬法治精神,自觉信法、用法、守法,自觉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鼓励支持宗教团体发挥积极作用,开展“卧尔兹”巡回演讲、讲经弘法、神学思想建设等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践行宗教理念,弘扬优良传统,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13、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以财务管理、教务管理、教职人员选聘为重点的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寺务公开、财务公开,建立宗教部门监管、宗教团体指导、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信教群众参与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格局,提高宗教场所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批在寺务公开、民主管理、环境优美等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和谐寺观教堂。

  14、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抓好自治区《宗教事务若干规定》、《宗教活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贯彻落实,严格宗教活动报批,规范频次,控制规模,从严管理,保障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认真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依法规范宗教领域网络舆情工作,引导信教依法合理表达诉求。规范宗教场所安全管理,继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安全防护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依法处置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强化宗教事务管理监督机制落实,切实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