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4)

时间:2021-08-31

工作计划 篇6

  1.本街道教学工作。

  (1)请各校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本校的课务,确保本周课务能够进入正轨,班级三表能够上墙,孩子的教材、教辅能够分发到位。如确有特殊情况的,请及时向马校长、姚校长汇报,便于及时解决。

  (2)期初各学科的备课检查记录,希望各校能够用心查,有记录有签章,对于本学期刚来的新老师能够给予一定的指导,必要时实行安排一对一指导,以促进新老师能够早日适应课堂。

  (3)9月7日上午9:00前,上报材料如下:

  ①各校施教区内一年级的新生登记表。

  ②年级生数统计与班级细化生数统计表。

  (4)9月11日上午10:00前,上报学科教师任课表与课务分工表。

  2.关于学籍管理工作。

  (1)请各校从本周起,开始采集一年级信息,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一定要核实精确,确保无误。于9月14号之前上报至教务处,模板不变,并已发送至本街道学籍管理群。另外本学期如有新换学籍管理员的,学校要让通知其加群(群号为:264169744),并随时关注学籍管理群,最近会有很多通知发到管理群里的,请随时注意查看并及时落实。

  (2)关于转学学生信息录入:本周二湖西、周三郇圩、周四周五和堂三所学校完成各年级转入学生统计上报,具体要求及表格见牛山街道学籍管理群;

  (3)学生休学期满的,各校在9月7日前上报复学年级和班级,如有特殊情况要延长休学的学生也要及时上报。学籍系统将于9月10日(本周六)之后启动:超期流程自动审核通过,以及超期休学自动流失的功能,也就是说系统默认的年级不一定是该学生所上年级,所以请涉及到的学校尽快上报,否则后果自负。

3.落实县级以上教育教学方面的通知。

  (1)转发省五四杯,市、县教研室论文评选通知,请各校在20xx年9月22日下午3:00前上交相关论文。

  ①上交20xx年连云港市优秀教学论文。要求将参评论文纸质稿和论文目录(分学科)纸质稿送交教导处,参评论文及目录的电子稿(打包并注明学校)上传至教导处王邮箱。

  中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至少上交5篇,多不限;英语学科至少上交3篇,多不限;其余学科至少上交1篇,多不限。(其余学科指:信息技术、综合实践、音、体、美、教管类)

  其余各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至少上交1篇,多不限;其余学科自愿。

  ②上交第十五届江苏省“五四杯”教学研究论文。论文格式与统计严格按通知要求操作。分配数字同上。

  (2)转发观看名师课堂的通知,请各校在9月14日至28日之间,根据下发的通知安排,观看5节不同学科的精彩课堂,都是县级以上教研员的精彩展示,对于学科教学具有一定的导向(9月27日,就有1节时县教研室李艳教研员执教的课堂)。本次观看作为各校的校本教研活动资料,各校要安排对应学科教师或对应学科的兼职教师,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观看,并做好记录,组织交流,留存备档。

  (3)传达关于“20xx年全市中小学优秀课评比活动”的通知。本年度组织优秀课评比的学科为小学英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小学书法、小学音乐。请各校通知有意愿参加,或有此才能的教师积极动员参赛。

  (4)关于录课工作已经开始,本周将下发任务单,请各校督促主任积极落实,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5)本周开始,县教研室将陆续召开学科中心教研组长会议,请中心小学通知到位,确保教研组长提前写好计划,按时参会。并将学科教研组长的计划统一于20xx年9月11日下午4:00前打包发送至教导处王邮箱备档。

工作计划 篇7

  一、第一季度

  (一)加强对“元旦”、“春节”节日市场巡查。重点巡查专业市场维稳安全、节假日食品安全。

  (二)肉类食品专项巡查。重点查处违法销售注水猪肉以及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白板肉”的行为。

  (三)烟花爆竹专项巡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和销售违禁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 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宣传落实情况,《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

  (五) 结合验照、年检工作开展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二、第二季度

  (一)根据全市创卫工作要求,加强辖区环境综合整治督导巡查,不松动、不反弹确保监管效果。

  (二)“五一”黄金周旅游市场及专业市场安全、经营秩序等情况巡查。

  (三)危化品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危化品经营主体资格,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四)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饮料、奶制品、儿童食品等。

  (五)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六) 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学校周边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和食品安全。

  三、第三季度

  (一)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食用油、中老年食品和中秋月饼市场。

  (二)食品添加剂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以及其进销货台账。

  (三)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四)对AB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普查,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五)开展夏季冷饮市场专项检查。

  (六)对化妆品、文体用品经营者进行专项检查。

  四、第四季度

  (一)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巡查。重点巡查市场业主第一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二) “元旦”、“春节”节前市场进行重点巡查。

  (三)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节前食品安全、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等情况。

  (四) 开展商标、广告、合同工作专项巡查。

  (五)开展对生鲜肉市场监管及打击注水猪肉、“白板肉”专项巡查。

  (六) 建材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建材市场商品质量状况。

  (七) 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八)危化品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危化品产品质量和查处无《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危化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