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4)

时间:2021-08-31

工作计划 篇6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根据国务院和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要求,本市将于20xx年继续全面深入开展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巩固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成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年度目标

  根据《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和国务院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和各项要求,按照“巩固成果、深入推进,制度先行、常态管理”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继续巩固已有的工作成果,开展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组织,强化监督检查和宣传培训,保证软件正版化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推动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工作范围

  (一)涉及机关范围:全市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国家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民主党派等机关及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的所属事业单位。

  (二)涉及软件范围:登记在各单位固定资产账目中的服务器、台式机、便携机等计算机所安装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三类通用软件。

  三、职责分工

  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协调组织本市各级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整体工作;指导、督促、监督本市各级国家机关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统计、上报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工作信息。

  市版权局:组织开展本市各级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宣传培训、经验交流、调研研讨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相关软件测评分析,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及时制定相关政策及办法,发布相关工作文件。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推进实现软件正版化工作与信息化工作相结合。

  市财政局: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和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对本市各级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负责制定发布软件采购经费保障、软件资产配置标准等相关政策文件。

  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协助配合开展针对本市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关供应商落实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规定情况的检查工作;负责有关软件知识产权等的行政执法工作。

  市审计局:依照有关财经法规对软件采购资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采购实施情况,以及更新、购置的软件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参与本市各级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宣传、培训、调研、交流等工作;参与本市各级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现场检查验收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各区应成立并健全本区软件正版化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并确保有关单位必要的工作人员及经费保障;正版化工作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本区软件正版化具体工作方案;政府办负责协调各有关单位,统筹部署、积极组织、及时通报,全力推进全区软件正版化工作。

  市正版软件采购平台:负责为本市各级国家机关提供价格咨询、软件采购、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

  首都版权产业联盟:负责协助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宣传培训、技术支持、数据统计、资产管理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部署、宣贯阶段(4月上旬—5月上旬)

  4月上旬,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动员部署会,进行广泛动员,明确要求、部署任务,印发《北京市20xx年全市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方案》;

  4月底前,各市级国家机关及区人民政府将推进软件正版化各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领导机构建立及责任落实等文件资料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5月上旬起,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联合首都版权产业联盟,根据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实际工作需求,广泛开展政策普及、知识讲解、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清查、整改、推进阶段(5月中旬—8月下旬)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应组织专业人员或采取政府购买外包服务等形式,严格按照软件正版化工作标准及要求,对本单位相关软件资产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清查,并根据统计汇总的软件需求情况,及时组织开展软件集中采购,逐项落实各项迎检文件资料及表格,确保软件使用授权书信息与软件实际使用名称、版本、数量相符,做到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应于8月底前完成软件正版化清查整改工作,并将完成情况及时反馈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落实、检查、验收阶段(9月上旬—11月中旬)

  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赴各单位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检查组将严格按照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核对采购合同、软件授权许可协议等资料、现场随机抽查计算机软件安装情况的方式进行检查,确保检查验收工作程序规范有序、标准严格统一、结果公平公正。

  (四)考核、评分、总结阶段(11月下旬—12月中旬)

  检查结束后,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各检查组对各单位的检查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检查评分标准开展考核评分工作,并将相关结果上报市政府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实施到位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使用正版软件的自觉性,营造“拒绝盗版、使用正版”的良好社会氛围,是建立版权之都、首善之区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要性,在人员、经费、政策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第一责任人。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要将软件正版化工作列入首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明确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分工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共同推动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入常态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三)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情况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要及时将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计划、方案,工作各阶段、各环节的进展情况,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遇到的各类问题、困难,及时反馈上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并严格按照全市统一工作要求,报送相关情况、信息和材料。

  (四)确立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要从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入手,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作为本单位一项重要工作、经常性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在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时要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产品。要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真正实现软件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要严格按照工作部署,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专项分类指导力度,及时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确保按时、高标准完成工作;对未完成正版化工作任务或出现玩忽职守、虚报瞒报、消极塞责等情况的,由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