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4)

时间:2021-08-31

工作计划 篇7

  一、建设形势

  xx年xx将面临7号线、8号线二期、9号线二期、10号线、11号线北段、13号线世博段、2号线东延伸、2号线西西延伸、11号线北段二期、12号线、13号线一期等11项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同时施工的局面。其中正在紧张建设的八条线基本处于土建收尾和装饰安装阶段,而将在xx年动工开建的新三线48座地下车站中,有相当一部分为地下三层以上的超深车站,交汇站多,受粉砂土层或(微)承压水影响比较大,并大都集中在中心城区。xx年施工的区间隧道施工难度都比较大,而出入口、风井不仅数量庞大,且因紧邻周边建筑物,施工难度特别大,风险极高。与xx年相比,xx年本市轨道交通工程整体建设将达到新的建设高潮。

二、指导思想

  xx年是实现本市“十一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目标的关键年,迎接世博会的顺利召开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和监管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效能监察工作将继续以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为核心,聚焦重大风险源和中心城区工地文明施工,通过深化责任制建设,创新管理手段,强化责任追究,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受控。

三、主要任务

  (一)细分责任界面,深化现场重大风险源控制责任体系建设。xx年轨道交通工程重大风险源控制要以责任制细分为核心,凸显四个关键管理环节,加大对重大风险源责任控制的追究力度。轨道交通参建各方在工程施工前要识别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源,梳理控制重大风险源的关键环节,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明确各关键环节的相关责任人,签约形成重大风险源责任控制体系。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形成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责任约束机制。

  (二)聚焦关键岗位人员从业能力监管,促进现场风险控制管理水平的提高。xx年轨道交通工程人员监管将聚焦关键岗位人员的从业能力。尤其是对现场风险控制起到重要作用的岗位:项目经理、总监和业主代表。xx年将组织开展关键岗位人员从业能力培训,通过深化对项目经理、总监和业主代表这三类人员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管理在岗到位三方面的见证考核,实行考核上岗制度。同时实施项目经理、总监、业主代表日常不良行为计分红黄牌制度,保障轨道交通工程主要管理人员的基本从业素质,促进现场风险控制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抓好工程风险的前期控制,全面推进工程三类五级监管。面对大规模轨道交通建设任务,为便于对工程风险的控制,xx年总站通过对在建轨道交通工程的水文地质条件、工况和工程本身特征风险因素综合评定进行分级,初步建立了轨道交通工程差别化监管的模式,xx年将在xx年基础上针对不同风险级别的工程在方案审批、节点验收、到位监督、专项抽查、应急准备等方面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要求,从而全面推进轨道交通工程三类五级监管模式。

  (四)加强对工程关键环节的.监管,突出责任追究,强化效能监察的力度。xx年,针对深基坑开挖、盾构进出洞等工程重大风险源的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将继续深化实施“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验收,专家技术评估,政府程序监督,纪检效能监察”的监督管理模式,同时强化纪检效能监察能效的发挥,突出对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工程的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强化政府行政监管对现场的威慑力。

  (五)推行轨道交通工程招投标“施工措施费”单列制度,提升工程质量安全险情应急处置能力。为督促和推进建立统一、规范、有序、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xx年在轨道交通工程招投标时将试点推行“施工措施费”单列制度,保证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各项技术措施实施到位,同时在各项检查中,将加强对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应急物资储备的及时性的检查,使应急工作成为施工现场的常态工作,做到警钟长鸣。要求每项应急预案都应有桌面演练,并适时组织实战应急演练,以检验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是否做到“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预期效果。

  (六)紧抓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民生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今年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主要集中于旧八线的附属结构施工和新三线的深基坑施工,管线搬迁、道路翻交、盾构穿越、渣土运输、大型设备施工等无一不牵涉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和基本权益。xx年要狠抓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工地现场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流动施工人员的监管,施工要做到便民、利民。严防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工地周边区域的和谐,确保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和谐开展。

工作计划 篇8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 20xx年我局行政执法如下。

  一、执法计划的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

  2、《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

  二、计划执法指导思想与原则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2、计划执法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职权,必须做到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2)属地监管、分级安排。执法检查坚持属地监管、分级安排,市局对纳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实施执法检查,对区、县(市)安监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按比例进行抽查,对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安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综合安全监管。

  (3)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市局对纳入执法计划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建材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一年检查一次,对中央和省属在长的、及市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优先安排检查,同时,要加大对区县(市)、乡(镇、街道)计划执法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做到上下相互衔接,突出重点,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4)科学统筹、积极作为。充分考虑市局现有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车辆配备,纳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统筹全市高危企业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作为,科学编制执法计划,积极履行安全监管执法职责。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与较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