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细则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院名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层次为高职专科。
3、学校的举办者及主管部门:乐山市人民政府主办,由四川省教育厅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
二、办学地址
斑竹湾校区: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108号
白塔街校区: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156号
新村校区:乐山市市中区大丛林巷279号
城北校区:乐山市市中区青果山街115号
三、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四、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1.2(平行志愿为1:1.05),对于进档考生,实行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专业投放计划,考生愿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考生分数和各专业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
3、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男女生比例无要求;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退档。
4、艺术、体育类专业按照艺术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5、报考我院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6、所有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
7、从2012年起,我院在四川省实行两个院校代码招生,考生在填报我院志愿时,应根据所选专业填报正确的院校招生代码。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报考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三个月以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为了毕业后能更好的就业,建议报考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163cm-172cm,男生身高172cm-182cm。
六、颁发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等;另外设有学院单项奖学金、院长特别奖学金,特困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
九、联系方式
电话:0833—2152600,2152910
邮编:614000
电子邮箱:lszyzsb@163.com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