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疾控中心:
为做好当前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确保手足口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实现“有效遏制疫情发展态势,严防疫情大规模暴发,切实提高重症患儿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的防控目标,经局领导研究,决定近期组织开展手足口病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xx年4月5日-4月7日
二、督导方式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个别访谈。
三、 督导内容
1、卫生行政部门:对定点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监督机构等各部门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组织专业人员防治知识培训。
2、疾控机构:手足口病疫情监测和调查处置,实验室病原学监测,应急队伍组建,防治方案的学习,对重点场所防控工作的督导,消杀药品和应急物资储备等。
3、定点医疗机构: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部署,医疗救治队伍组建,预检分诊,发热或皮疹病例专门诊室以及独立的手足口病病房的设立,对病例的早期发现、报告、诊断、治疗以及规范转诊,手足口病病例治疗相关信息的监测,医务人员培训或进修安排,院内感染控制和物资器械储备等。
4、基层医疗机构: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部署,深入学习手足口病防治方案,明确防控职责,规范门诊病例、居家治疗病例和留观病例管理。
5、幼托机构:报告人员配备,防治知识宣传,晨检和缺勤缺课监测,学校相关设施的.配置,预防措施的落实等。
所有参加检查督导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负责,按照本方案的目的和要求,做好检查督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旨在落实手足口病各项防控措施。督导结束后,各组认真汇总情况,形成督导小结报局疾控科汇总。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局),市区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依据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版)》和《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湖北省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版)》(鄂卫办通[20xx]47号)文件要求,主要督查内容如下:
(一)卫生行政部门
手足口病防治相关文件落实情况和组织本辖区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情况。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应急响应情况;防治知识宣传情况;督导检查情况。
(二)疾控中心
1、病原学监测:实验室是否按照要求,对手足口病病例及时进行采样、送检及检测。
2、疫情报告及处置情况:疫情报告、审核、研判与管理情况;个案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处置情况;聚集病例的调查处置情况;重症和死亡病例的调查处置情况;标本收集保存及送检情况。
3、手足口病相关知识培训情况。
(三)卫生监督机构
对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监督情况。
(四)医疗机构
手足口病:“村级巡诊、乡镇留观、县级收治、市级重症” 四级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手足口病快检情况,手足口病重症病例诊治流程和分期情况;手足口病规范性治疗情况;评估手足口病散发疫情管理情况。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无截留病人情况及转诊情况;乡镇卫生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落实预检分诊情况;乡镇卫生院诊断治疗及转诊情况;定点医院诊断治疗情况、重症识别及转诊情况。培训情况;医疗设施配置情况。
二、督导检查对象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
(二)医疗机构:定点医院、二级以上医院各1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各1家,个体诊所1家。
三、督导检查方式
本次督导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
四、督导检查时间及人员分组
(一)检查时间
20xx年6月11日-13日
(二)检查组共分三个小组,各组检查的县(市、区)及人员名单如下:
第一组:襄州区、宜城市、枣阳市
组 长:李少平
副组长:万永凌
成 员:朱小燕 张旺生 徐长军
第二组:老河口市、谷城县、保康县
组 长:齐和平
副组长:杨逢贵
成 员:黄少武 陈鹏 潘华庆
第三组:南漳县、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鱼梁洲
组 长:赵云岩
副组长:任群
成 员:郭鲜贞 邱德志 刘秀红
五、其它事项
(一)到各地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安排,各县(市)区与副组长加强联系,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和卫计委各派一辆车。
(二)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及时汇总检查情况,形成督导检查报告,于6月16日前将检查报告及检查表报市卫生计生委疾控科。
附件:
1、20xx年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手足口病防控情况督导检查表
2、20xx年疾控机构手足口病防控情况督导检查表
3、20xx年卫生监督机构手足口病防控情况督导检查表
4、20xx年医疗机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表
20xx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