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调查员考核管理实施办法

时间:2021-08-31

辅助调查员考核管理实施办法

  贾汪区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考核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水平,保证住户调查数据质量,规范调查工作全过程,完善和强化我区住户调查工作的奖惩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依据

  以月度账本的综合质量、年内综合访户工作,各类台账登记情况和专项调查任务工作完成情况为依据,结合抽中调查户反馈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贾汪区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辅助调查员是国家统计局徐州调查队聘用的,协助从事住户调查基础资料的采集、编码、初审和录入等基础工作,按职责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的非全日制工作人员。

  三、考评年度及内容

  考评年度为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考评内容主要包括规范性开展调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初审月度调查户账本资料,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积极配合市调查队、区统计局开展有关工作。

  四、考核标准和办法

  辅助调查员基本补贴200元/月 ,考核补贴100元/月,辅助调查员季度跟踪与开户工作补贴20元/月,6个国家样本点中4个村委会辅助调查员农民工监测工作补贴10元/月。调查员补贴每2个月发放一次,应发补贴金额=基本补贴+考核补贴+跟踪补贴+农民工监测补贴。考核补贴将按照每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不按工作要求、完成质量差者进行相应处罚,直至考核补贴扣完为止,处罚资金用于奖励优秀,具体考评标准为:

  1、会议制度。根据辅调员会议制度要求定期召开业务培训会议及不定期紧急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请假、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扣30元,请假、迟到、早退扣20元。

  2、访户工作。按照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规范性的开展工作。认真负责对账本进行规范性处理、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访户,指导记账户规范记账,不得随意换户,代记账,对布置的'各项工作不推诿、不敷衍了事。每月访户不得少于2次,每少1次,扣减10元。

  3、账本收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收集、整理调查户账本,准确编码后不

  录入于每月5日前,自行录入则每月10日前将账本上交区统计局,每迟1天扣10元。

  4、录入工作。按照要求完成对应调查点账本的录入工作,不录入扣减3元/本。

  5、编码整理工作。根据《记账项目编码和指标解释》规定,统一规范进行编码整理,编码错误、未折算标准数量、未填合计数,乱涂乱画、撕页、空行、每发现一处扣减2元。

  6、季度跟踪及农民工监测工作。国家调查点要对临时空宅、长期无人居住等住宅及时跟踪,及时更新住户信息。国家调查点中的村委会每季度做好农民工监测调查问卷。农民工监测问卷要入户进行实地调查,从业信息应与日记账账本的收入信息一致,禁止根据想象随意编造。发现信息不实者,扣除季度跟踪及农民工监测补贴。

  7、奖励办法。 按照考评细则对辅助调查员进行综合考评,最终评选年度优秀人员比例为20%——30%,将给予一定奖励。

  五、使用管理

  1、聘用辅助调查员根据双方自愿原则,采用自然年度一年一聘的形式与国家统计局徐州调查队签订聘用、保密协议。聘用调查员需服从徐州调查队统一要求、管理,在协议期间可以变更、解除本聘用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并配合做好交接手续。

  六、附则

  1、本办法由贾汪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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