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网约车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时间:2021-08-31

北京市网约车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近日,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意见稿对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车辆许可条件作了明确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须有北京户籍,车辆须是北京牌照。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开展网约车平台服务的线上能力、具有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质量保障制度等。

  网约车驾驶员须是北京户籍;取得北京市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男年龄在60岁、女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行为和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申请办理网预约车运输证的车辆,须有北京市号牌,满足本市公布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5座三厢小客车排气量不小于2.0L或1.8T、7座乘用车排气量不小于2.0L。

  车辆属于个人所有的,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而且名下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

  网约车车辆经营许可期限自车辆注册之日起不超过8年。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运营。车辆经营权不得擅自转让。

  征求意见,对于车辆和人员有了明确限制,须为京人京车。网约车车辆应符合载客运输服务的基本条件。须是本市车辆号牌的`5座三厢小客车或7座乘用车,车身张贴网约车专用标识。车辆经营权期限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8年(或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车辆经营权不得擅自转让。网约车驾驶员应符合网约车驾驶员资质条件。须为本市户籍、取得本市核发的驾驶证件,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下,身体健康,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出租汽车严重违法信息库等。申请接入网约车平台的个人及名下车辆,必须取得网约车驾驶员和车辆资质,且名下没有其他的巡游车和网约车,并驾驶自有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网约车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不得巡游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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