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关于实施《小区装修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范本
尊敬的业主:
您好!
为规范XL园小区装修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结合本小区现状,特制定本补充规定,望广大业主遵照执行。
一、装修项目及要求: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加大荷载,且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物业一律不予批准;具体规定如下:
1、严禁在承重墙体、楼板、地面、梁柱上开洞或大面积剔凿,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及共用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严禁其它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二、室外外观:
1、室外的'共用部位及所有外墙外立面,不得随意改动,不得有破坏外立面整体美观的行为,如剔凿、涂刷、镶贴、加装、改变形状尺寸、安装广告牌等;
2、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严禁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3、严禁封闭封堵楼道或改变室外共用部位及公用设施的使用功能。
三、施工过程:
(一)装修施工时间
1、 周一至周五:08:00-12:00 ;14:00-18:00
周六日及节假日禁止施工;
2、根据《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并在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征求所在区域居民和单位的意见;
3、装修期限:装修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如超出期限需到物业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二)装修材料进场和装修垃圾消纳
1、严禁大型车辆、水泥罐装车及散沙进入园区;
2、砂子、石子等散性材料必须在小区外先行袋装,否则门岗不予放行;
3、不得将装修材料堆于楼道内及园区其他公共区域;
4、装修废料必须以袋进行封装,并按指定地点堆放,装修单位缴纳垃圾清运费用后,由物业统一安排清运。
(三)装修施工人员出入
1、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物业装修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出入证、身份证及暂住证等,装修施工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检查。如发现持有无效证件,证件立即没收,并将无证人员请出园区;
2、携物出园区必须到客户服务中心开具携物出门条。
3、装修施工人员不准在园区及楼道内闲逛,不准侵扰其他业户,禁止一切非法活动。如需装修施工人员过夜留守的应在办理装修申请时提出,经物业同意后方可停留。过夜留守人员晚8:00至次日6:30之间不得在园区内活动。
以上补充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F城物业愿与您携手共同创建和谐美好家园,感谢广大业主的理解与支持。
通知有效期:长期有效
XL园客户服务中心
20**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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