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1-08-31

发布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商务厅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发布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商务厅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要求,争取到2020年,构建网货下乡农产品(12.96, -0.27, -2.04%)进城的网上通道。

  为此,两部门将依托自治区“访惠聚”活动住村工作组,通过党员远程教育站点、文化馆(站)等基层阵地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县级运营中心、乡村站点。

  到2020年,我区将完成搭建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平台、培育党建带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示范、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丰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功能等十项主要任务。

  《意见》要求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精准扶贫重要载体,重点支持南疆地区、贫困地区、边境地区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鼓励邮政、供销、物流企业等参与农村电子商务,扩大农产品网上销售规模,使广大农民群众享受与城里人一样的商品和服务,让农民平等分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意见》中还要求充分发挥“访惠聚”工作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作用。计划以返乡大学生、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各级涉农创业青年协会组织和种植大户为重点,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加强知识技能培训、产品标准化、仓储物流、快递服务等配套服务,让广大农民通过电子商务直接面对市场,减少中间环节,带动创业就业、促民增收。并将农产品电子商务纳入援疆重点工作内容,充分依托援疆人才、资金、技术等优势资源,推进新疆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体系建设。

  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全文

  伊犁州党委组织部、商务局,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商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党委南疆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精准扶贫、破解“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重要作用,整合部门优势资源,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合力推动全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争取到2020年,构建网货下乡、农产品进城的网上通道,农村网购网销快速增长;自治区“访惠聚”活动住村工作组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促进农产品销售的规模逐步扩大,依托党员远程教育站点、文化馆(站)等基层阵地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县级运营中心、乡村站点全面铺开,覆盖面逐步扩大,服务于农产品“上行”能力明显提升;培育选树一批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等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典型,形成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搭建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县(市)、乡村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站点、文化馆(站)等改造建设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提供低成本的办公用房、仓储物流、网络通信、人才引进、培训交流、宣传推广等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发挥孵化功能,促进网商在县乡聚集发展。

  (二)培育党建带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示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创业致富示范引领作用,重点安排组织干事、青年党员、年轻后备干部专门负责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推进一批拥有特色农产品、地产品且交通、通信、人才等基础条件好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乡、示范村,带动当地农民通过电子商务创业致富。

  (三)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纳入“访惠聚”活动。充分发挥“访惠聚”工作组、村组织第一书记作用,以返乡大学生、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各级涉农创业青年协会组织和种植大户为重点,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加强知识技能培训、产品标准化、仓储物流、快递服务等配套服务,让广大农民通过电子商务直接面对市场,减少中间环节,带动创业就业、促民增收。

  (四)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精准扶贫重要载体,重点支持南疆地区、贫困地区、边境地区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鼓励邮政、供销、物流企业等作为多元化的主体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给农村带去现代生产要素和通达的营销网络,扩大农产品网上销售规模,使广大农民群众享受与城里人一样的商品和服务,让农民平等分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五)将农产品电子商务纳入援疆重点工作内容。充分依托援疆人才、资金、技术等优势资源,推进新疆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体系建设。鼓励援疆省市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产业援疆重要内容,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支持有条件的援疆省市在当地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进行新疆农产品网上分销,完善内地分仓物流配送功能,解决末端物流难题,扩大新疆农产品网上销售规模。

  (六)构建农产品网络销售网络。结合当地农产品资源禀赋、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实际,积极发展网上批发和产销对接等电子商务业务,引导龙头企业、品牌农产品经营企业借助大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集中培育一批县域品牌、单品品牌,提升农产品精准营销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

  (七)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在内地省会城市、中心城市建设一批集展示展销、线上订货、线下配送、冷藏保鲜、物流配送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农产品外销平台。鼓励和引导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集中开展线上、线下营销活动,探索生鲜农产品网上直销,推动农产品规模化、品牌化经营。

  (八)丰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作用,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等形式,提高群众对新技术、新应用和发展电子商务的认知水平。鼓励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逐步叠加信息发布、充值缴费、快递包裹代收代发、电子结算等服务项目,为农民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

  (九)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作。依托党员远程教育、大中专院校等各类培训资源,探索建设地、县级电子商务培训基地,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专业的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重点加大对政府、企业和农民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操作等方面培训,努力培养一批懂经营、会营销、具有创业示范作用的复合型人才。

  (十)选树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典型。重点选树一批党员带头示范引领、返乡大学生创业、民族团结带动就业、农村青年带头致富、农村现代化生活方式转变、农民经营理念创新等农村电子商务创业致富模范,挖掘一批党组织引路、培育电子商务主体、推动农产品流通方式结构性调整、创新精准扶贫新模式等方面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乡、村典型,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开展先进模式推广,促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商务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发挥好农村基层组织政治引导、协调服务和组织发动等作用,多方面、多渠道统筹党员远程教育、基层文化阵地、农产品流通等优势资源,形成多部门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合力。各地州市商务局要按照自治区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聚集发展合力。各级要充分依托援疆工作机制,引导各地州、县(市)加强与对口省市的对接,建立农村电子商务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援助机制。整合使用好原有乡村基层阵地、宽带、电脑、快递、培训基地等方面资源,健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长效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及新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整体策划、专题活动、定期宣传等方式,加大农村电子商务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各界关注和关心新疆农村电子商务、了解新疆优质农产品、支持新疆农产品“走出去”的良好舆论氛围。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组 织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