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经信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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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经信涉企收费自查报告1
根据县政府《关于建立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镇各单位开展了涉企乱收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予以汇报。
一、成立自查小组。镇政府成立了涉企收费清单工作小组,镇长何刘圣任组长,镇政协关工委主任曹承文任副组长,镇财政分局、计生办、民政办、司法所、农业站、文广站、规划所为成员单位。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心灿任工作联络员。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清。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自查自清,主要对涉企行政事业型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社会团体涉企收费、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前置服务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等项目进行自查。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3、积极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
4、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清结果 。通过全面细致的自查自清,我镇没有任何涉企收费项目,从来也没向企业收取过任何费用。全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镇将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做好服务,为黄墩镇的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促进镇域经济的长足发展
2016年经信涉企收费自查报告2
根据省联和市委《关于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六联明电〔20xx〕14号)文件要求,市林业局认真开展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结合市工商业联合会〔20xx〕14号文件精神,涉及市林业局有以下方面: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原称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和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涉及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收费;从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和分散种植审批涉及的.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风险评估收费。市林业局分别对四项进行了认真自查。一是征收育林基金已根据安徽省相关文件要求,已于20xx年初执行零征收。二是森林植被恢复费市林业局只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临时使用林地2至10公顷审批时,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xx〕122号)和《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综〔20xx〕2241号)两个文件规定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三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和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涉及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收费,是使用林地单位与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之间的业务行为,与市林业局无关,所以这一项市林业局不存在收此项费用。四是从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涉及的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风险评估收费。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第12条(国务院令第98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引进林木种子、苗木检疫审批与监管规定>的通知》(林造发〔20xx〕218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在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和分散种植审批涉及的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风险评估前,向省政务中心林业窗口提出申请,由省政务中心林业窗口交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组织审查审批,所以市林业局对此项不存在收费。
二、自查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市林业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今后,市林业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规范本部门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工作,做到严格管理、规范使用,确保收费项目有依有据,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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