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工作通知
充分利用每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喜闻乐见的各种禁毒预防教育活动。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禁毒工作通知,欢迎参考哦!
各行政村: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浙江省禁毒条例》,认真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禁毒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禁毒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禁毒法》是顺应当前和今后禁毒斗争形势需要的一部重要法律。贯彻实施好《禁毒法》,对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巩固深化禁毒人民战争的成果,全面推进我镇禁毒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镇禁毒形势较为严峻,吸毒人员低龄化趋势明显,复吸率上升明显,增长速度快,而且普遍吸食新型毒品,禁毒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各村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禁毒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贯彻实施《禁毒法》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化禁毒工作措施
各村要高度重视禁毒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并确定一名禁毒联络员,协助镇禁毒办开展日常工作。各行政村要将禁毒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禁毒工作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村级禁毒组织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建设,提高业务知识,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村级禁毒组织队伍。各行政村要夯实禁毒基础,深入推进创建活动,把“无毒村”等系列创建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三、大力宣传,提高全民防毒禁毒意识
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认识,努力构建全民防毒体系。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镇禁毒办开展禁毒宣传进村庄、进家庭、进校园等活动,充分运用户外显示屏、宣传窗口、文艺节目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开展广泛的全民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防毒禁毒意识。各村要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各类禁毒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禁毒意识和防范能力,普遍提高群众对毒品危害的知晓率,自觉做到远离毒品。各村应利用集市、交易会等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并上报镇禁毒办。
四、认真摸排,实时掌握辖区内毒情
各行政村要认真掌握本辖区的毒情情况,深入了解涉毒人员的生活、工作、家庭情况,积极配合镇禁毒办做好涉毒人员的动态管控工作。要按照镇禁毒办的安排和部署,认真在本辖区内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吸毒、贩毒和种植毒品原植物等情况,并上报镇禁毒办。要切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通过扎实开展禁毒严打整治工作,使我镇禁毒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五、强化考核,严格落实保密制度
镇禁毒办要加强对全镇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特别是对重点村要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照平安综治考核办法加强对各行政村的考核。各行政村要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不得随意透露涉毒人员的相关信息,加强对涉毒人员的关爱,使涉毒人员能够尽快顺利地回归社会。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加快我区禁毒教育示范学校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根据国家禁毒办等部门《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和省禁毒委印发的《全省毒品问题分级预防教育行动计划》(浙禁毒字〔20xx〕7号)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创建禁毒教育示范学校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全区中小学校、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二、创建标准和要求: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学校要高度重视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工作,成立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有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确定专人负责,形成教导处(政教处)、年级组、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分工合作的禁毒教育模式,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2、教案齐全,课程落实。学校要确保毒品预防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到位”;要确定3至5名骨干教师分专题、分重点地讲授毒品预防教育,要制作和整理一批毒品预防教育课程教案,有效落实毒品预防教育课程;要确保在校学生受教育面达到100%,确保在校学生不发生涉毒情况。
3、特色鲜明,示范明显。学校要在常规禁毒知识教育、禁毒教育资料库建设、禁毒教育小型基地建设、禁毒教育课程开发、禁毒教育主题活动开展等方面创出自己的特色,在当地有一定的典型性和示范性,能够为其他学校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发挥更好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所在区域毒品预防工作深入开展。
三、组织领导。各中小学要重视创建区级禁毒教育示范学校的工作,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照《路桥区中小学创建禁毒教育示范学校标准》(见附件2)与要求,向教育局申报。区教育局联合区禁毒办到申报学校进行实地检查、审核,总分达85分及以上者,冠以路桥区中小学禁毒教育示范学校称号,并择优推荐2-3所优秀学校参加省、市评比。
四、资料上报。申报材料包括学校禁毒教育工作总结报告、20xx年度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计划以及禁毒教育教案样本(或主题活动方案)《路桥区中小学创建禁毒教育示范学校标准》的自评表各2份。各申报学校要立即开展此项工作,并于每年xx月15日前将《路桥区中小学禁毒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送区教育局安管办。
路桥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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