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1-08-31

保定市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近日保定市发布了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下面是通知的详细内容。

  保定市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和社会秩序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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