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低保工作会议纪要

时间:2021-08-31

乡镇低保工作会议纪要

  乡镇低保工作会议纪要1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参会人员:应包括村民代表(2/3以上)及全体党员,乡(镇)驻村干部及村干部

  会议议程:

  1、介绍申请低保对象基本情况;

  2、参评代表(村民代表及党员)对申请低保人员进行评议;

  3、参会人员(村民代表及党员)对申请人员是否符合低保条件逐一表决;

  4、宣布评议结果;

  5、参评人员对评议结果签字

  备注:人员类别为村民代表、党员、村干部、驻村干部等。

  乡镇低保工作会议纪要2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村民评议小组人员共 人,参会人员 人

  一、由主持人宣读农村低保政策(保障标准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办理程序:本人申请,村委初审、民-主评议、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

  二、经评议下列 户、 人,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享受1人的只写人名,1户享受多人的应在姓名后注明享受人数)

  三、对评议通过人员进行公示7天,无异议人员报乡镇审核;

  四、评议人员签名确认:

  村(社区)居委会(盖章)

  201 年 月 日

  乡镇低保工作会议纪要3

  根据阆中市《关于全市全面清理核查整治城乡低保工作存在问题专项方案的通知》和阆中市5月20日专题会议精神的要求,我镇印发了《水观镇全面清理核查整治城乡低保工作存在问题专项方案》。现根据我镇城镇低保清理工作实际情况,7月2日,特召开了关于城镇低保清理工作几个问题处理意见的办公会,参会人员:xxxx,经过全体参会人员讨论并通过我镇城镇低保工作几个问题指导意见,如下:

  一、原企业下岗人员,无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子女无固定工作的`,可以继续享有低保;年龄较轻,具有劳动能力,家境较好,本人在从事经营性活动的,按规取消低保。

  二、户籍在水观镇,现无论本人在水观片区哪个乡镇,只要符合低保条件的,可续保或新纳入,户籍不在我镇的一律取消。

  三、已领取社保,退休金的在册低保户,一律取消,家中有患重大疾病,有绝症的,家中其他具备低保条件的人可申请低保(包括矽肺病人家属)。

  四、现在册的,除有绝症病、特困家庭外,其他一般户不得多人享受低保。

  五、新申请、续保人员必须参加现场评议,并讲清本人及家庭情况,然后再由调查人介绍情况,最后进行无记名投票通过后,按程序申报。

  主题:城镇低保清理纪要

  发:水观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