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公务接待规定
今年2月4日,省纪委就通报了5起违反公务接待规定、挥霍浪费公共财产典型事例,来看看都是咋回事儿:
①焦作市财政局违规购买赠送土特产问题。2013年,该局违规购买27.2万元土特产,用于上级机关和外省来焦作调研、检查、开会及学习考察时的.礼品赠送;2014年,该局违规购买22260元茶叶,用于内部会议和接待。焦作市纪委分别给予该局分管领导、纪检组长高晓光,办公室主任黄德宣党内警告处分。
②汝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违规购买赠送礼品问题。2009年6月至2012年11月,该委主任晋振强主持会议研究决定购买价值22万元的汝瓷,用于各种检查考核的礼品赠送;2012年3月、8月,晋振强两次带队赴温州市洽谈招商项目,并违规购买价值22.1万元的汝瓷,作为礼品赠送给投资客商。汝州市纪委给予晋振强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③淮阳县政府办公室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问题。2014年5月,淮阳县政府办公室用定额发票报销137100元,用于偿还2012年、2013年购买烟酒、租用花木费用,报销凭证无用途说明、无购物清单,未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定;2013年中秋节,违规用职工食堂结余钱款为干部职工发放误餐补助42300元。淮阳县纪委给予淮阳县政府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兼政府办公室会计于西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淮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师建峰党内警告处分。
④邓州市裴营乡卫生院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问题。该卫生院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存在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问题,2013年接待费高达34.3万元,同时存在挪用专项资金问题。邓州市纪委给予该院会计牛学红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免去其会计职务;给予该院院长付东波留党观察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⑤郑州市西流湖公园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问题。该公园201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但其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存在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规购买礼品等问题,当年实际支出19.2万元,所有费用均由公园主任陈建强签字予以报销。郑州市纪委给予陈建强党内警告处分。
而在4月29日,省纪委还通报了确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张来喜违规安排公务接待问题。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张来喜在负责接待过程中,违规用公款购买泸州老窖特曲、剑南春及中华烟等高档烟酒共9850元用于接待,构成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错误。2015年3月,确山县监察局给予张来喜行政警告处分。
对于违反公务接待规定、挥霍浪费公共财产事件,省纪委态度坚决,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据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务接待有以下几点要求:
接待原则: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一次工作餐。
陪餐人数:10人以内不得超过3人,10人以上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供应菜品: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
接待场所:不得到私人会所和高消费餐饮场所。
同时,对接待单位严格规定了六个“不得”:
不得超标准接待;
不得接待非公务活动以及无公函的公务活动;
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
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
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
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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