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驾驶证年审新规定(2015)
公安部在2012年3月出台了新规定,即从2012年5月1日起,持A1、A2、A3、B1、B2准驾车型的驾驶人需要每年办理审验。身体条件证明还是每两年提交一次。
结合新规定实施,5月1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升级时已经自动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审验日期初始化为2012年和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构成的新日期,以5月1日为临界点。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是某年的4月30号以前的,驾驶证办理年审的日期将推后一年即为2013年4月30号前办理。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是某年的5月1日以后的,那就需要在2012年的年审日期内到车管所办理年审。
B2驾驶证几年一审?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的相关规定,持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经系统查询,驾驶人驾驶证无记分记录,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驾驶人无需到交巡警支(大)队或车管所办理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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