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2021-08-31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招生章程如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2.国标代码:13859

  3.校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山铝花园路8号

  4.办学类型:全日制省属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院,山东铝业公司主办,山东省教育厅主管。

  5.学院简介: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其前身为山东铝业公司职工大学,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属教育部备案,公办、独立设置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建校50多年来,为山东铝业公司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企业、省内企事业单位培养了大批专科人才,培训员工50000余人次,大大提高了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为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和我省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院先后获得省级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职工教育先进单位,中国有色金属行业职工教育先进荣誉称号。

  学院占地750余亩,建筑面积24余万平方米;教职员工637余人,专任教师417人,其中中高级职称306人,与企业共享山东铝业数字图书馆资源。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7470人;图书馆藏书(纸制)30.6余万册,电子图书15万册;拥有有色冶金、计算机、会计模拟、电机拖动、电子电路、数控技术、家用电器、制冷制热、机动车检测维修等50多个实验室和校内实训基地。学院依托国有大型企业办学,符合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要求和发展方向,同时,山东铝业公司为学院各专业提供了稳定、良好的实习、实训基地和技术力量雄厚的兼职教师队伍。学院坚持校企相融,产学互动办学特色, 专业设置与企业需求相融;人才培养规格与企业、社会要求相融;人才培养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相融;师资队伍建设与企业科技发展相融;学院体制与企业机制相融;校风学风与企业文化相融;人才培养质量与企业人才标准相融。 学院现设有冶金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会计电算化、文秘、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应用英语、工业分析与检验、工业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物流管理二十个专业。   学院设有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站,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的统一考试,可取得相应专业的`一个或几个职业资格证书,增强了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学院恪守“厚德、笃学、强能、敬业”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方针,落实“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不断规范各个教学环节,严格教学管理,注重加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教学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学院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远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学院为毕业生提供多个就业岗位供学生选择。部分单位已经与我院签有《校企合作协议书》,学院定期或不定期地根据企业需要进行“订单式”培养。学院同省人事厅及全省的所有地市人事局、人才市场保持工作联系,随时掌握最新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就业信息。学院内建有校园网络平台,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宣传就业知识,传授面试技巧等,遵循“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理念,各系均配有指导教师,定期为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针对学生的就业观念、就业心态进行辅导,使学生在就业择业中,迷时有所靠,难时有所帮。培养了大批的受企、事业单位欢迎的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有关报考要求

  2009年计划招生2700人,其中对口高职500人,外省135人,对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没有具体限制,男女生没有比例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生活能够自理,不能有传染性疾病。

  三、录取规则要求:

  1.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招办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我院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2.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择优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没有分差要求。 3.新生录取后由我院签发录取通知书,并通过邮政部门直接寄发给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渠道和山东铝业职业学院网站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四、收费标准

  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学费4800元/生·年,其余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

  住宿费500、600、800、1200元/生·年。退学执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

  五、奖学金、助学金

  我院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学院设有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6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2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学生总数14%)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3000元,同时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积极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其他事项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本章程由山东铝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shlzhj.net

  咨询热线:0533-2944087、0533-2981529、0533-2943444

  联系人:林老师、高老师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山铝花园路八号

  邮编:255065 E-mail:slgdzsb@163169.net

  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sdpec.edu.c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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