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守则

时间:2021-08-31

业主守则

  守则指的是某一社会组织或行业的所有成员,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讨论,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制定的行为准则,以下为您整理的是业主守则,欢迎阅读!

  出租屋业主守则

  一、禁止出租人出租下列房屋:

  (一)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

  (二)已公布房屋拆迁公告限期拆迁的;

  (三)无房屋权利证明或者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材料的;

  (四)存在重大消防、安全、治安隐患的

  (五)无合法竣工验收证明,又不能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工商业出租屋;

  (六)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市政府规定不得出租的。

  出租人出租禁止出租房屋的,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处以违法所得十倍的罚款。

  二、未经建设工程规定许可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出租屋使用功能,不得擅自开(堵)外墙门窗、封闭阳台、搭建阁楼、棚盖或者在天台上搭建(构)建筑物。

  出租人未经建设工程规定许可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擅自改变出租屋使用功能,擅自进行开(堵)外墙门窗、封闭阳台、搭建阁楼、棚盖或者在天台上搭建(构)筑物,将最小出租单位再行分割搭建成若干小间的,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依法限期或强制拆除、恢复原状。

  三、住宅出租屋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六平方米。

  出租人所提供住宅出租屋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六平方米的.,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依法对实际超出人数按每人五百元处以罚款。

  四、出租人应保障住宅出租屋建筑结构、供电、燃气及消防设施等符合安全要求,告知承租人安全用电、用气等安全常识,并对出租屋安全使用进行定期查验,至少每月查验一次;保障住宅出租屋进出通道畅通。

  出租人不履行安全查验、处理责任的,依照有关安全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发生重大消防、安全、治安等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

  五、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下列人员:

  (一)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

  (二)应当申领居住证而未申领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利用出租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的;

  (五)利用出租屋从事“黄、赌、毒”、制假、无照经营、传销、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将房屋出租给无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将房屋出租给应当申领居住证而未申领的人长期居住的,由公安部门依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每人100元以上200元以下处以罚款。

  六、出租人应当在承租人及其他入住人员入住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基本情况向出租屋所在地的出租屋管理机构报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向出租屋所在地的出租屋管理机构呈报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入住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到出租屋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出租人未及时报告、未及时呈报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按未申报人数每人二百元处以罚款。

  七、当事人应依法租赁房屋,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约定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其未依法履行安全责任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或备案。

  业主委托他人出租或管理的,应当签订书面委托文件。业主和受托人共同履行相关的安全责任。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十日内未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或备案的,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依法处以合同实际履行租赁期限内租金总额20%的罚款。

  八、出租人发现出租屋治安隐患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现出租屋消防隐患的,及时排除或者督促承租人处理,发现承租人有消防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出租人发现治安隐患不及时报告,发现消防隐患不主动采取措施排除或者不及时报告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及其他入住人员有违法行为或者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十、出租人应依法缴纳房屋租赁有关税、费。

  出租人拒不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的,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补缴,并追缴滞纳金。

  业主守则(暴笑版)

  1. 业主要自觉自愿地做到爱物业,敬管理,守制度,尊规章。

  2. 业主不得拖欠物业费,对其中不明白的收费要先交付再咨询(收就有收的道理,最好别问),咨询时要认真观察,在物业人员有空闲时才可小心发问,语气要和缓;在物业管理人员烦躁和心情不悦时应立即停止发问并赔礼道谦,敬烟倒茶;如遇物业人员发怒时应鞠躬谢罪并摆桌请客。

  3. 业主要虚心接受物业的各种管理,建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熟记八荣八耻和物业的各种规定、制度,认真按照物业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居、运动锻炼,戒除任何不良生活习气,时时刻刻想着多对物业作贡献,每周两次每次四小时,主动自觉地参加小区义务劳动。

  4. 业主对物业管理的各种罚款、处罚应当无条件服从、缴纳,并具节悔过公开道歉,写认罪书、保证书,再犯时自觉交纳六倍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刨腹谢罪。

  5. 业主在小区内不得饲养任何宠物(包括鱼类,鸟类及蜗牛等),对自家房屋内出现的流浪老鼠、苍蝇、蚊子、蚂蚁、蟑螂、鼻涕虫等不得有随意杀害、驱赶和喷洒药物、投毒等毒化环境的行为。对物业人员因管理需要饲养的猫、狗、鹅,鸡等要主动帮助喂养并清洁笼舍。

  6. 业主要尊重、爱护物业管理人员的劳动,遛弯和带小孩散步要按照宠物管理规定处理好大小便,并穿软底鞋沿花园走道顺时针顺序行进、每分钟不得大于70步,进楼前戴手、鞋套,不得喊叫和产生任何噪音(含婴儿哭闹)、不得产生任何生活垃圾(含头皮屑),尽量在回家前洗澡和解决完大小便。

  7. 尊重保卫和物悼词厝嗽保出入门时要鞠躬问好,保安人员开门要付小费(百元壹张/次),早出要提前一天申请并在队长同意后方可通行,晚归时不可大呼叫门,没人开门时,应设法在小区外垃圾箱边留宿。

  (交纳纸箱费200元)。

  8. 爱护物业管理人员,把物业真正当成自己的亲人对待,爱心感化,以德服人,业主采购物品要根据物业的需要购买以备随时调用,饮食要依照物业人员的习惯烹制并主动邀请管理人员、保安人员就餐,主动送餐。业主新交女友要先征得物业管理人员集体审查通过方可深入。业主新生儿要认物业管理人员为干爹、干娘,并请物业起名(交起名费1万元)不得嫌弃农村名字,自起名字可作为小名使用。业主男友来探视时须先参加2小时小区土建劳动,业主女友来看望时要先到物业陪聊洗衣2小时。

  9. 业主家中财务状况应每月向物业申报,每月工资及时打入物业帐号统一管理,零散购物应提前向物业申请,按实际发生款项支取现金,并退还余额。物业管理人员有权临时动用业主存款做为小区建设和物业机动资金,当业主帐内余额不足时,业主应设法补充。对于业主大宗装修购物应提前一月向物业财务申请,经物业审批后联络物业指定厂家方可实施。

  10. 业主应24小时接受物业、保安人员的监视巡查,按铃十钞内应迅速开门,并鞠躬迎入,对各项检查(包括监控摄像安装入户)应合作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家中留宿人员应提前24小时向物业和保安申报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带本人到物业验名正身后方可留宿,人次限定在每月两次以内。

  让我们争当优秀业主,极积为物业分忧。使我们布洛城小区发展成为一流小区、和谐社会的典范,成为大兴西红门地区一颗璀璨的明珠!

【业主守则】相关文章:

1.业主委员会委员工作守则

2.业主委员会委员工作守则范本

3.老公守则

4.安全守则

5.护士守则

6.交通守则

7.恋爱守则

8.文明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