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创文明单位的工作计划

时间:2021-08-31

  创文明单位是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实现“两个率先”的行动保障。我局进行了动员和部暑,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本着为人民服务、为企业服务的思想,立足本职、端正工作态度、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创建计划:

市环保局创文明单位的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建设一支“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高素质的环保队伍为根本任务,以“创建绿色文明,服务*人民”为宗旨,通过创建工作,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展现环保新形象。

  二、创建目标

  按照“创建绿色文明,服务*人民”的要求,以“思想教育、工作作风、廉政建设、执法力度、环保宣传”为创建内容,形成环保创建的特色。为广大投资者、创业者和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加速腾飞营造竞争优势。争取在2004年成为镇江市文明单位。

  三、创建内容

  1、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

  切实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创建”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把业务学习与平时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边学边用,学以致用。通过学习要确实能够提高我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工作水平,能够熟练地运动用法律法规为环保工作更好地服务。

  2、加强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

  继续深入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倡导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五个公开”即:公开执法和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机构和人员职责;公开排污收费征收标准;公开廉政建设制度;公开行风建设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的监督。

  3、加强廉政建设,改善服务态度

  认真组织学习党纪政纪和最近省环保厅下发的《江苏省环保工作人员十条纪律》,将《十条纪律》印发给每一位工作人员,作为我们的行为准则,做到人人熟记、人人遵守。将《十条纪律》印发给我局聘请的每一位义务行风监督员,并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公开报道,号召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组织局纪检组工作人员明察暗访,对环保工作人员的执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4、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1)严格项目审批程序和制度,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坚决不批,污染严重又难以治理的项目坚决不批,从源头上把好关,防止新的污染源产生。

  (2)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要经常对新建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把好“三同时”验收关,防止新项目变成新的污染源。

  (3)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外出执法人员要着制服,执法中主动出示执法证、监理证等证件,做到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秉公办事。杜绝以情代法、以权代法、以罚代法。

  (4)对违反环保法规的企业要坚决严厉查处,对死灰复燃的“十五小”企业要坚决取缔。下半年,安排几次规模较大的环保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反馈意见中点到的乡镇和企业。

  (5)建立“110-12369”联动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方案和措施,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认真查处来信来访案件及污染事故,对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及时处理,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确实严重的企业要坚决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不能手软。保证信访的结案率、署名信访回复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5%以上。

  5、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结合《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新的环保法律法规的出台,进一步加强环保法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党政领导和企业法人二个方面的环保法宣传,努力提高企业认真执行环保法律的自觉性。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成立由一把手局长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创建工作,并由工作小组制定出创建文明单位的标准和考核办法,下发至每个科室,与各科室签定创建文明单位目标责任书。

  2、召开全局职工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发动,上下统一思想,全员提高认识,布置创建计划。使人人都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二)实施推进阶段

  1、把创建文明单位各项工作内容和目标任务与年度的目标责任一起参与考核。

  2、对照文明单位的行业标准,认真查找本单位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采取措施,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

  3、定期组织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全局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

  4、定期召开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会议,按时推进文明单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考核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5、认真向周边兄弟单位学习取经,落实和完善好本单位的创建计划。

  (三)考核阶段:

  1、定期组织创建文明单位的自查工作,总结检查创建过程中的不足,切实落实好整改措施。

  2、定期组织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广泛征询听取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创建网络

  成立*市环保系统创建文明行业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各科室、站、大队要完善以主要领导负责挂帅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创建活动、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明确创建责任,强化目标管理

  各科室、站、大队进行目标分解、责任签约、节点推进、层层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务必使创建工作责任到主要负责人,规范到岗,考核到人。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三)突出阶段重点,注意分类指导

  创建工作要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突出重点,形成合力。市局机关要根据科、室职能分工,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组织业务培训、工作指导,考核检查工作。综合部门加强与文明办、和新闻媒体沟通,及时交流经验和加强舆论宣传。

  (四)强化上下联动,确保行业覆盖

  形成巩固的环保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制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分析创建活动工作情况,提出推进工作方案。

  (五)争取社会支持,务求创建成效

  积极争取省、市文明办、和上级党委的具体工作指导,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精神文明建设监督员作用,每年组织两次观摩、检查活动,同时,结合人大代表检查和政协委员视察活动,广泛吸取意见。努力实现创建目标,形成环保创建特色。

  (六)树立先进典型,弘扬行业精神

  注重树立先进典型,搞好行业标兵和示范窗口的评比活动,努力丰富行业文化,弘扬行业精神,形成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