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开展三增一做活动工作汇报(6)

时间:2021-08-31

(三)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不断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积极宣传新颁布的《婚姻法》,严把婚姻登记关。组织人员上街宣传《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晚婚晚育宣传工作,坚持每月五日前向计生局反馈婚登信息制度。截止12月9日,办理结婚登记3605对,离婚登记673对,补办结婚登记 1057对,补办离婚登记25个,出具未婚证明1387份。会同计生、公安部门不断查处违法婚姻,使婚姻登记率达到98%以上,登记合格率达100%,从源头上堵塞了早婚和非婚生育的漏洞;会同计生部门向各乡镇发出通知,要求再婚登记者,务必持乡镇计生办生育、节育证明,否则不予办理,有效遏制了再婚超生、和假借离婚逃避超生处罚的现象。结合我县实际,把“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这一计生法规附加于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由男女双方签名并自学履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进一步规范收养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我们与公安部门协商,进一步理顺收养关系,把查验当地计生部门有关证件作为审批的第一程序,依法办理收养手续;一年来,共接待收养来访群众26人次,办理收养登记两例。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中,我们积极与公安、计生部门联系,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有效制止外来人口的超生现象。严肃查处、严厉打击遗弃女婴的违法行为,为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加强台账管理,使计生工作日趋规范化

  局机关对所属38名已婚育龄妇女逐人建立了已婚育龄妇女登记卡、建立了生育、怀孕、节育状况登记册、三查登记册和计生季报表,并对系统内家属和流动人口建立了育龄妇女信息管理台账,根据结婚、生育和节育的实际状况,及时调整,做好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