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汇报范文(3)

时间:2021-08-31

范文三:

  南宁市人民政府:

  我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高新区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意见》、《南宁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南宁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突出重点、开拓创新的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工作有力度、有亮点、有成效。现将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领导,科学规划

  一是及时筹划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印发《2015年南宁高新区法制工作要点》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和重点。二是及时召开依法行政工作大会,部署全年工作,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和重点。三是做好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及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年内举办依法行政法制专题讲座2期,举办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学法专题讲座2期。四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年内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2次。

  (二)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

  一是做好南宁市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复核工作。根据南宁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市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单位复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15〕15号)要求,我委按时向市依法行政办提交20XX年和20XX年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工作总结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材料,并做好现场检查工作,制定迎检方案,认真组织现场汇报会。二是配合南宁市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现场交流会,按时报送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经验介绍材料。

  (三)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保障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按计划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制定了《南宁高新区2015年度领导干部学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计划》,3月20日邀请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卢琪律师,为高新区全体领导干部职工作主题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专题法制讲座,4月16日举办《高新区领导干部学习新修订〈行政诉讼法〉》专题会。落实好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新《环保法》,组织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及辖区内20家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员共计80余人,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今年组织领导干部参加自治区、南宁市组织的各类依法行政培训班、研讨班10人次,依照依法行政培训方案积极开展高新区的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依法行政法制专题讲座两期,举办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学法专题讲座两期,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得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二、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深入推进依法决策

  (一)深入推进依法决策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建立管委会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讨论。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队伍,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的作用。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严格执行公开听取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及时报备的程序要求。在制定《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鼓励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时,通过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专家和部门的意见。截止9月30日,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并按要求及时向市政府法制机构报备。

  (三)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桂政〔2015〕4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南府办〔2015〕30号)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由管委会领导牵头,法制信访调处办具体负责草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及《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送审稿,经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等程序,印发了《南宁高新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南宁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南宁高新区管委会聘请法律顾问遴选程序规定》,完成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并根据《南宁高新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成立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室,负责管委会法律顾问的联络、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由高新区法制信访调处办承担,并选聘8名资深律师担任管委会法律顾问。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和心圩街道办事处、安宁街道办事处的法律顾问由管委会法律顾问室统筹安排或者根据法律事务需求给予指派。为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委聘请2名法律顾问助理,协助法律顾问办理有关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讼诉法律事务。

  8月28日,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为8名受聘律师颁发的聘书,8名资深律师正式担任管委会法律顾问。10月21日,召开法律顾问座谈会,就建立各部门、街道办与法律顾问的联系机制、法律顾问如何履行政府法律服务职责等进行了探讨。我委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积极听取法律顾问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质量。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

  为扩大执法队伍,提高执法力度,我委认真组织2015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报名工作,今年共组织566名执法人员参加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对无证执法和执法主体资格不符的执法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责任追究。对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进行统计管理,并在依法行政专栏进行公示,为群众监督、投诉提供方便。

  (二)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

  我委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食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一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截止9月30日,查处违法建设415件,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334件,清理占地50万多平方米,拆除建设面积30万多平方米。截止9月30日,查处违法占地19件,并向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移送案卷申请强制执行。二是加大城市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截止9月30日,对摊点乱摆、整治跨门槛经营、乱挂晒等各类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共2665件。三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重点品种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隐患、重点食品“两超一非”、食品标签标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共计38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共计812人次,抽检样品共计158批次;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对农村食品市场、乳制品市场、散装食品等进行专项整治,检查经营户共计3614家;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对学校食堂、夜市、米粉店等进行专项整治,共检查餐饮单位4210家次;开展药品药械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各类企业352家次;联合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开展私屠滥宰联合执法行动,截止9月30日,查处私宰窝点1处,联合公安、工商、经发局等执法部门,查处涉嫌不合法运输冻品1件。

  (三)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工作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各执法部门梳理分解职权,确定责任的结果及时进行公布更新完善。认真开展2015年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组织各执法部门按照本部门梳理并公布的行政执法职权表的内容,对本部门行政执法职责的履行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并撰写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报告,按时上班管委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对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自查。

  (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对20XX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案件,从行政执法案卷的事实证据、执法程序、适用依据、量罚幅度、执法情况、文书格式、案卷整理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查。检查活动先由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南宁市行政强制、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其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再由检查组对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共抽查执法案件60件,并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

  (五)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系列制度

  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系列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行政执法系列制度。一是建立高新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哪些执法过程必须记录、记录的主体、记录的时限、记录的用途以及归档等内容。二是建立高新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明确了投诉举报的范围、方式、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结果反馈等内容。三是建立高新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负责进行法制审核的机构。通过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系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

  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促进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我委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工作,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执法条款进行细化、量化,完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细化表》,并予以公布执行。

  四、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制定《高新区2015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坚持通过开展执法案卷专项检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依法行政考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考评。按计划分别于6月11日,6月12日,对建设房产局和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通过自查自评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各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五、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一)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机制

  建立《高新区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制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管委会负责人分别于9月7日,9月9日出庭应诉,坚决贯彻执行《南宁市行政机关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办法》、《高新区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利于缓解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矛盾,也有利于促成行政争议的妥善解决。

  (二)依法开展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截止9月30日,法院受理行政案件80件,办结行政诉讼案件24件,对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委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委托法律顾问依法出庭应诉。

  (三)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我委自觉接受行政复议机关监督,在法定期限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书面答复及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截止9月30日,申请人不服我委行政决定向市复议办提起行政复议案件共24件,其中21件案件已结案,其余案件我委均在法定期限向市复议办提交书面答复及相关证据,案件正在审理中。

  (四)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以“三大纠纷”为重点,积极推进高新区重大案件及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攻坚克难,力保社会稳定,全力推进对高新区辖区范围内重大矛盾案件的化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组织化解自治区科技厅重点工程项目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大楼地块业主与承租户合同纠纷。自治区科技厅重点工程项目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大楼将在我委辖区科德路3号建设,因该项目地块的业主科技市场与承租该地块的经营户(天龙公司)存在合同纠纷,导致项目建设无法推进。经工作组深入调查核实了解情况,并多次与承租方业主沟通,宣传法律法规,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承租方终于同意自行搬离,将场地退回给自治区技术市场,双方纠纷得到圆满化解。二是完成南宁市江北引水干渠工程项目的施工所涉及租用广西乐万家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和四联村林屋坡的土地协调处理工作,经开展调处工作,工程涉及到的广西乐万家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和四联村林屋坡已顺利签订协议书,让地施工,确保该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六、加强法治宣传和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今年开展普法宣传主题活动6次,悬挂横幅12条,发放张贴普法宣传画20张,发放“六五”普法宣传资料10000多份,法律进单位1次、法律进机关2次、法律进企业2次、法律进社区4次、法律进乡村2次、法律进学校16次,普法群众过万人次。通过拍摄普法宣传片,设置4块电子法治宣传显示屏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二是加强法制信息宣传。通过高新区电子政务网站依法行政专栏宣传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及时报送依法行政信息,20XX年11月至2015年10月期间,向市法制办报送26条法制工作信息,被南宁市政府法制网采纳22条法制工作信息,加大了我委法制工作的宣传力度。

  七、工作亮点

  (一)成立法律顾问室,为法治建设出谋划策

  20XX年开始我委就聘有常年法律顾问,今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下发后,我委高度重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制定了《南宁高新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南宁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南宁高新区管委会聘请法律顾问遴选程序规定》完成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并根据南宁高新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于8月率先成立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室,并选聘8名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法律事务的研究、咨询和论证,为法治建设出谋划策。

  (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显成效

  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始终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着力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一是落实好学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把领导干部学法工作作为制度长期坚持,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工作的落实,年初制定《南宁高新区2015年度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计划》。按学法计划组织学习活动,今年组织领导干部参加自治区、南宁市组织的各类依法行政培训班、研讨班10人次,依照依法行政培训方案积极开展高新区的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依法行政法制专题讲座2期,举办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学法专题讲座2期。二是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渠道。坚持自学为主的方法,结合领导干部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实际,确定学习内容,举办各类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并邀请南宁市法制办副主任侯康顺、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卢琪律师等法学专家进行授课。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新《环保法》、新《安全生产法》、新《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等法律知识。以“法律进机关”为载体,广泛搭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平台,通过网络、印发法制宣传专刊等,不断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渠道和空间。三是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组织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

  通过采取多项举措推进领导干部学法,使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大大提升。在作出重大决策前会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出台规范性文件前经过合法性审查,在办理经济社会涉法问题上邀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建议,在处理信访或群体集中的事件上依法化解矛盾等,都体现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增强。

  八、存在问题

  20XX年,我委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性规定落实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仍需加强,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的主动性不高,没有及时报送备案。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加强。执法监督制度不够健全,监督工作尚未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

  (三)执法队伍素质与依法行政要求还有差距。执法岗位有些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证据收集不细致、法定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不规范的问题。

  九、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

  (二)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的作用。

  (三)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

  (四)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职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不断研究高新区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推动高新区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